最新六法全書

最新六法全書

《最新六法全書》是一本陶百川編制,由三民書局在1993/06/01出版的書籍。

基本介紹

  • 作者:陶百川
  • ISBN:9789571401034
  • 定價:420元(新台幣)
  • 出版社:三民書局
  • 出版時間:93/06/01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

內容介紹

近代世界法律有兩大法系,英美法系,以英、美為代表;大陸法系,以法、德為代表,日本和當時的中國的"六法"均屬之;兩大法系在全世界的影響,大致各占一半。大陸法系國家的基本法律制度,都可以簡稱"六法",因此,"六法全書"的名稱,實際上涵蓋了世界上半數以上的國家,甚至蘇聯的立法也可以包括在內。
在日本,關於"六法全書"來源的說法也有很多.另外一種說法是:明治初年僅有五法一說,六法的說法是從東方的傳統延伸過來的."我國的法律受到法國法的影響,明治初期有法國五法之說.順便指出,明治9年近藤圭造抄譯《法蘭西五法略》公開出版,五法這一用語出現了,但是並沒有六法這一詞.‘六法全書'的由來雖然無法確定,但是東亞自古以來‘六'有東南西北上下的意思,而且,東亞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律疏議》卷一引用的李悝《法經六篇》就分為六部分,《周禮》的六官(天地春夏秋冬),《唐六典》等等,六法可能就是從這個東方的傳統延伸來的."
最早的日本《六法全書》的譯本是光緒三十三年,即1907年商務印書館編譯所編譯的《新譯日本法規大全》,該書是日本《六法全書》的全譯本,共80冊.為方便讀者閱讀該書,錢恂、董鴻兩人詳細注釋了其中難懂的名詞,編撰了《日本法規大全解字》,作為該書的附錄,後單獨出版.至1911年,該書已出到第16版,名為《日本六法全書》,《六法全書》的說法自此開始.
中國近代的"六法全書"體系的形成經歷了三個時期:晚清修律時期、國民政府成立時期、國民政府時期,日臻成熟.新中國成立前夕,我國廢除"六法全書",之後又對"六法全書"進行了嚴厲的批判,引進蘇聯法律。
《六法全書》,原指“憲法”、“刑法”、“民法”、“商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的六法。國民黨《六法全書》的立法框架,屬典型的“大陸法系”的成文法典,不過其主要的特點之一,是實行民商分立的體例。
“英美法系”國家立法的主要特點,是實行案例法體例,沒有公法與私法、民法與商法的區分,稱民商合一體例。
“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以法國和德國為典型代表,一般採取民商分立的體例。不過“大陸法系”也有個別國家如瑞士,實行民商合一體例,辦法是將“商法”的內容主要是《公司法》併入統一的《民法典》。
當年,《六法全書》的民商法律在立法時,中國的法學家對中國應該實行民商分立體例、還是實行民商合一體例,曾有過許多討論,也有一些爭論。主張實行民商合一的學者,提出過有力的論據。但最終的民事立法,還是基本依照“大陸法系”的《德國民法典》制訂,雖然也參考了《瑞士民法典》的一些方法,多了一些民商合一的傾向,但基本框架仍然採取民商分立的體例。
國民黨政府的《六法全書》中,其中“憲法”的來歷有點麻煩,需要單獨作點交待。這部“憲法”,是1947年召開“國民大會”時制訂通過的。但是,由於國民黨破壞“雙十協定”、撕毀“政協決議”、挑起內戰、取締中共和民主黨派的合法地位,悍然召開“一黨國大”,而被中共和民主黨派稱為“偽國大”;由於“偽國大”的召開違反民主原則和程式,因而其通過的“憲法”,也就被稱為“偽憲法”。而且時隔不久,國民黨政權就被推翻了。
抗日戰爭勝利後,國共合作破裂,三年內戰,國民黨政權傾覆,敗走台灣。毛主席宣布“廢除偽法統”,《六法全書》在新中國建立時被廢除了。但國民黨政府卻把他的“法統”——《六法全書》帶到了台灣。

作者介紹

陶百川(1901--2002)浙江紹興人。上海法科大學法學系畢業,嗣赴美國哈佛大學研究院進修政治及法律。投身國民黨文宣系統。歷任上海《國民日報》編輯,曾投靠CC系任國民黨上海市黨部執行委員,"乾社"副幹事長。 1934年,出任上海警備司令部軍法處長,並任中國文化建設協會上海市分會幹事長。抗戰時,任香港《國民日報》社長及重慶《中央日報》總社社長。抗戰後任上海特別市臨時參議會議員、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及"國大代表"、"監察委員"。 1977年自動引退,被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高雄事件後,去美國。1986年黨外運動高漲,曾策劃國民黨與黨外溝通事宜,主張體制內的漸進改良。曾經任國民黨十二屆中央評議委員。 1990年任"國家統一委員會"委員。對兩岸關係的研究投注相當心力,言論頗有影響力。陶百川是國民黨內受人尊敬的長老,也是捍衛人權、言論自由的先鋒,他一生熱愛國民黨。 2002年逝世。著有《中國勞動法之理論與實際》、《比較監察制度》、《監察制度新發展》、《台灣要更好》、《台灣怎樣能更好》、《人權呼應》、《東亞豪賭》、《陶百川叮嚀文存》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