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光(廣西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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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光,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廣西象州縣人,1993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4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文化。曾任廣西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21年10月20日,據來賓市紀委監委訊息,曾文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文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西象州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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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9.04-2006.07  象州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委委員;
  2006.07-2006.10  金秀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
  2006.10-2009.12  金秀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09.12-2010.03  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
  2010.03-2016.07  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6.07-2020.01  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2020.01-2020.06  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副處級幹部。
  2020年6月  因違紀違法,被降級並責令提前退休。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4月30日,據來賓市紀委監委訊息,曾文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來賓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1年10月20日,據來賓市紀委監委訊息,來賓市紀委監委對曾文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曾文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已涉嫌受賄罪。
曾文光身為司法機關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完全喪失,黨性原則徹底丟失,政治品質極為惡劣,對黨極不忠誠不老實,欺騙組織,無視組織一再教育幫助挽救,陽奉陰違,表面上懺悔反思、實際上不知錯不認錯,知法違法,執法犯法,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來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曾文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將其涉嫌受賄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任免信息

2016年7月7日來賓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3次會議通過任命:曾文光為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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