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世傑鎖定

曾世傑鎖定

曾世傑,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08級信息資源管理專業本科學生,來自四川涼山州的農村家庭。2010年3月30日晚9:10左右在江安校區明遠湖邊製造兇殺案,造成一死二傷。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對川大學生曾世傑“因醜殺人案”做出一審判決: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判決中重申了一審複審採納的司法鑑定意見,認為曾世傑在作案時無精神障礙,並且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應當對其行為負責。2011年02月16日,在向省高院提起抗訴後,姚飛律師已經和高院聯繫,準備為曾世傑做第二次精神鑑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世傑
  • 民    族:漢
  • 國    籍:中國
  • 職    業:大學生
  • 出生地:四川涼山州
  • 畢業院校: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 中文名:曾世傑
人物簡介,案情介紹,校方應對,分析評論,殺人原因,最新進展,律師庭審異議,庭審無精神異常,律師表示會申訴,相關報導,律師心語,法院判決,

人物簡介

曾世傑(男),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08級信息資源管理專業本科學生,來自四川涼山州,農村家庭。2010年3月30日晚9:10左右,在江安校區明遠湖邊製造兇殺案,造成一死二傷。案發現場當即被校園保衛巡邏人員和警方將其制服。

案情介紹

2010年3月30日晚,四川大學突發一起刑事案件。晚9:20左右,四川大學保衛處接到保衛巡邏人員和學生的報告,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08級信息資源管理專業本科生曾世傑(男),當晚9:10左右在江安校區明遠湖邊,將藝術學院國畫系2008級本科生彭某(女)殺死,將藝術學院環境藝術專業2007級本科生張某(男見義勇為)和輕紡與食品學院輕化工專業2008級本科生唐某(男)砍傷,當即被校園保衛巡邏人員和學生髮現,共同將曾世傑制服,並立即報警。具體案情學校配合公安機關正在偵查之中。
1.表述事實,發生校園內的突發刑事案件。
2.公安機關正在偵破中,案件事由等待公安機關的偵破結論。
3.學校積極採取應對措施,傷者脫離生命危險,學校的教學生活秩序正常。
4、學校對次進行研究,進一步完善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的預案。

校方應對

聞警後,川大領導高度重視,積極採取應對措施。校長謝和平院士、校黨委常務副書記羅中樞、副校長安小予、校長助理張林以及學校兩辦、學工部、保衛處負責人,成都市公安局、雙流縣政法委、公安局分管領導以及學校各學院學生政工幹部第一時間相繼趕到現場,對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確保學校穩定。當晚11:00,校長謝和平院士、校黨委常務副書記羅中樞召開了相關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全體學生政工幹部參加的穩定緊急工作會,就事件處理特別是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進行了詳細部署。謝和平校長對做好應急處理和維護學校全面穩定提出明確要求,要求學校全力配合公安機關查清案情,依法處理;同時竭盡全力救治受傷的學生。

分析評論

分析曾世傑對陌生路人施暴的理由,是發泄自己的某種社會情緒,用暴力的方式,對自己的遭遇表達不滿和報復。這有點像南平兇殺案的兇手鄭民生,為了發泄自己對前女友和領導的不滿,把暴力強加在了無辜的小學生身上。在這種扭曲的心理狀態下,一個人隨意殺人,就是一種嚴重的反社會人格。
曾世傑跟馬加爵一樣,都是本科大學生,懂得殺人償命的道理,但他們為什麼還要乾出這種萬人痛罵的惡事?雖然格桑們試圖通過心理疏導的方式,讓學生們學會尊重生命,但這樣的事件還是在我們眼皮底下屢屢發生。如今,面對著越來越多的校園慘案,探究曾世傑們是一種什麼樣的心理狀態,其實已經不重要了,是什麼原因導致他們產生這樣的變態心理?才是值得引起深思的社會問題。
引發曾世傑們非得要動用暴力來解決問題,有其個人性格的原因。這樣的一代人,從小在寵愛和蜜罐中長大,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經受不得批評和打擊,遇到挫折易走極端。由於過度自我,導致他們非常在意自己,遇到矛盾總是指責對方,不能與同學建立正常的人際關係。曾經有心理專家對馬加爵進行心理測試,發現其“情緒壓抑、人生觀扭曲”。
仔細分析曾世傑們的社會行為心理,其實是社會現實在他們身上的映射。一個人的行為,往往與他的成長經歷有關,比如他的家庭背景、學習經歷、社會經驗,他對社會的認識和判斷。我們無從了解曾世傑的家庭背景、成長經歷和財富程度,但諸多社會現象對他的個人行為的影響,是有著深刻背景的。比如越來越多的暴力事件、群體事件,在這些尚不成熟的年輕人心裡投下陰影,以為校園就是社會的另一個版本;比如充斥他們生活的網路暴力和色情遊戲,也讓他們容易把真實的社會當作虛擬的網路,以為隨意撥弄滑鼠就可以在校園裡翻雲覆雨;比如社會不公、分配不均、拜金主義、就業難等,極易讓這些學生們迷失人生的方向,形成反社會性人格。當他們遭遇不公,心底的憤懣和壓抑就會爆發。這樣的人,就成為身邊的定時炸彈。
有人說校園就是迷你型社會,是有道理的。特別是在如今網路發達、信息無法掩蓋的時候,學生們提前知曉了發生在社會上的一舉一動,他們沒有把課堂知識與社會銜接起來,卻把社會上的諸多陰暗事件與自己的未來聯繫起來。所以,曾世傑在做出瘋狂舉動之前,一定充滿了壓抑、衝動、絕望,把自己提前送上了審判台。曾世傑在一手製造悲劇的同時,也讓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終點。
曾世傑的悲劇發生後,有網友藉此指責高等教育,說這是一個培養變態者和失業者的樂園。其實這很不客觀,單純把責任強加在某一所學校,或者某一個老師身上,都是片面和有失公允的。面對急劇擴招的學生和足夠少的就業崗位,高校是無能為力的;面對越來越多的學生心理問題,格桑們是力不從心的。
是社會的病理性障礙,導致了無數校園悲劇的發生。

殺人原因

曾世傑在接受警方訊問的時候說,殺人的原因是有人嫌他長得醜,他受不了歧視。
最了解曾世傑的同學兼室友小於說,大二上學期,曾世傑曾經說過“我想殺人”之類的話,“在我們看來,這是心情不好時的發泄,他真要殺人會掛在嘴上嗎?”
這件事情並沒有引起同學的重視,更沒有人把這件事情告訴輔導員。同學小劉說:“一個班裡60多人,儘管輔導員也時常來宿舍檢查,但肯定不能像高中老師那樣關心仔細。”
在男同學心目中,曾世傑儘管內向,但也時常跟大家一起打籃球。“他的球技不錯,每次聊到球的時候他就很健談。但他從不會談及家庭。只是隱隱約約知道他的父親對他不好。”同學說很少聽到過他給他家裡人打過電話,他家裡人也基本上不給他打電話。但是他放寒暑假還是回家的。
一位同學說,曾世傑的家境不好,他上大學的學費是申請的助學貸款。甚至高中三年也是受到某基金會資助才完成的學業。曾世傑穿得很樸素,大部分生活費都用在吃飯上面。“我們同班幾個人有時會到學校外面一家自助魚火鍋去吃飯,AA制,最頻繁的時候一周去一次,每次花一二十塊錢。”但另外一位同學說,曾世傑每“打一次牙祭”,就有幾頓飯會餓肚子。
2010年12月29日,轟動一時的四川成都川大“因醜殺人”案件終於有了結果,兇手曾世傑被判死刑。曾世傑律師表示,有可能將會繼續抗訴。曾經的曾世傑被認為是天才少年,他在高考中也不負眾望的奪取了縣高考狀元的頭銜。不過曾世傑跟馬加爵極為相似,都是學習成績極好,但家境貧窮,兩人且都有極強的自尊心。曾世傑之所以殺人就是因為同學嫌他醜,他認為受到了歧視,所以展開報復。
3月30日晚,兩個家庭從此宣告支離破碎。長期壓抑的曾世傑終於展開了他的報復行動,手持尖刀的他在川大明遠湖邊對著三名同學痛下殺手,其中一名女同學失血過多當場死亡,另外兩名男同學也被捅傷。
曾世傑被捕後,司法鑑定中心經過鑑定,曾世傑並無精神障礙等疾病,作案時神智也極為清晰,曾世傑屬於故意殺人。經過昨日的一審,曾世傑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最新進展

律師庭審異議

2010年12月3日下午2點15分左右,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曾世傑“因醜殺人案”一審第二次開庭。庭上宣布了由成都蓉城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意見書,認為曾世傑在作案時無精神障礙,並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應當對其行為負責。對此,曾世傑的辯護律師姚飛提出異議,並稱還會申訴。

庭審無精神異常

一共只有36個旁聽座位的法庭上,座無虛席。曾世傑的哥哥、舅舅、鄰居以及高中同學,還有受害者的家屬等,早早地來到了法庭上,靜靜地等待著開庭。只有受害人小丹的母親在不停地抽噎。
一聲響亮的開庭錘聲後,身上穿著橘紅色的馬甲、腳上銬著沉重腳鏈的曾世傑,戴著一副黑框眼鏡,神情平靜地步入法庭。一見到弟弟,哥哥曾世才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不停地抹著眼淚。
因為案件事實比較清楚,所以最主要的過程就是審判長宣讀關於曾世傑的精神病鑑定報告。在這份由成都蓉城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意見書中,認為曾世傑在作案時無精神障礙,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應當對其行為負責。
聽到此結果,剛平靜下來的曾世才無法掩飾自己內心的失望與悲痛,再次哽咽。而一旁的鄰居和曾世傑的同學,在不停地安慰他。
在仔細閱讀了鑑定意見書後,曾世傑的辯護律師姚飛則當庭提出了自己的異議:“我認為這份鑑定報告只是根據公安機關的筆錄所作,不科學。”而庭上,雙方也沒有其他新的證據展示和辯論,15分鐘左右庭審就結束了。
因為案情重大,法院決定擇日宣判。
曾世傑即將被帶走之際,曾世才跪在地上,哭喊著:“世傑!世傑!”他回頭看了哥哥一眼,眼神中滿是複雜,隨後被法警帶走。

律師表示會申訴

庭審結束後,姚飛告訴記者:“我認為這次的精神病鑑定不科學。鑑定中心根本沒有和曾世傑面對面的聊過,也沒有對他進行過相關檢查,只是根據公安機關的有關筆錄就對他進行了鑑定。這就像醫生沒見到病人,也沒看過病歷,只是聽別人的敘述就下了診斷書。”對於此結果,姚律師表示會申訴,並重新做精神病鑑定。
而公訴人和原告的律師則認為,此份意見書具有法律效力,這個結果也是“合理、合法且公正的”。
庭審前,原告律師唐律師曾向記者述說了她對曾世傑是否患有精神病的看法:“在一審的第一次庭審時,他能夠清楚地回憶出這么多細節,而且能夠表達出自己當時的想法。我們不認為他精神上有異常。”

相關報導

2010年9月1日,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主任姚飛接受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為曾世傑辯護;9月2日,他到看守所與曾世傑進行了開庭前的唯一一次會見,這也是姚飛與曾世傑的第一次見面。
也正是這次見面的談話,讓姚飛發現了曾世傑可能患有精神病,萌發了為其做精神病鑑定的想法。
那次談話中,曾世傑告訴姚飛,母親在2005年離家出走後溺水身亡,後經法醫鑑定曾的母親患有間歇性精神病;他的大舅以及表哥都有精神病史,他也一直懷疑自己患有精神病,但此前從未做過檢查。
因此一審開庭之前,姚飛向法庭遞交了為曾世傑做精神病鑑定的申請書。
一審庭審中,當審判長問曾世傑為什麼會因為沒有根據的猜測而殺人時,曾世傑說:“我懷疑我有精神病,我請求法庭為我做精神病鑑定。”而一審庭審的最後,曾世傑也敘述了他的家庭有間歇性精神病史,請求法院為他做精神病鑑定。
如今,這份精神病鑑定意見書的出爐,可能導致曾世傑被判死刑。哥哥曾世才在想到這點時,不停地喃喃著:“如果可以,我願意拿我的命換他的命。”

律師心語

“從內心我很同情他,他太缺乏愛了,但他把困難無限放大了。”昨日,談起為曾世傑辯護,姚飛說,他最大的感覺就是惋惜。他說,曾世傑出身一個貧困家庭,突然進入大學,來到大城市,心理的落差很大。經濟和學習上的困難,讓他逐漸陷入偏執,但卻沒能尋求到別人幫助。其實,曾世傑至今都完全沒有想通當時殺人的原因,如果有人能拉他一把,這件事就可能完全改變。
這次曾世傑提起抗訴後,姚飛主動做他的二審辯護律師。姚飛說,他心裡其實也很矛盾。一審開庭時,姚飛看到受害者的母親幾乎一夜白頭。庭審後,這位母親指著他的鼻子質問。那天晚上,他也反覆問自己為什麼這么做。最後他告訴自己,曾世傑是個可恨的人,也是個可憐的人。作為一名律師,他可能只能用自己的辯護,給曾世傑帶來人世的最後一絲溫暖。
2011年02月16日,在向省高院提起抗訴後,曾世傑在委託代理書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姚飛律師已經和高院聯繫,準備為曾世傑做第二次精神鑑定。
對於曾世傑的第一次精神鑑定結果,中國司法精神病學的專家劉協和和劉錫偉,分別提出了質疑。姚飛律師開始著手邀請這兩名專家,在二審開庭時,作為專家證人,為曾世傑的精神狀況作證。曾世傑已經向省高院提起了抗訴。

法院判決

2010年12月29日上午,成都中院對川大學生曾世傑“因醜殺人案”做出一審判決: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判決中重申了一審複審採納的司法鑑定意見,認為曾世傑在作案時無精神障礙,並且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應當對其行為負責。當法官問曾世傑是否抗訴時,他小聲回答了一句:“我考慮一下。”整個過程中,他看上去都很平靜。
上午11點20分左右,戴著手銬、銬著腳鏈的曾世傑被帶上被告席。他裡面穿著黑色防寒服,外面套著黃褂,一副黑框眼鏡顯得臉色更加蒼白。一進門,他就扭過頭掃視旁聽席,空蕩蕩的座位上只坐著幾個高中同學,他翕動嘴唇,欲言又止。當法官讓他自報姓名時,他的聲音很小,旁聽席上幾乎聽不見:“我叫曾世傑!”
法官回顧了案情經過,再次宣讀了由成都蓉城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意見書,認為曾世傑在作案時無精神障礙,並且具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應當對其行為負責,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
針對此前曾世傑的辯護律師姚飛提出的“精神病鑑定結果不科學”的意見,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予以駁回。在此過程中,曾世傑始終低著頭。幾分鐘後,法官宣讀判決書。面對即將到來的結果,曾世傑抬起頭,稍微換了換站立的姿勢,靜靜聽著。“依法判處曾世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官宣讀完判決結果後,現場很安靜。當法官問曾世傑是否抗訴時,他依舊用細微的聲音說:“考慮一下”。
曾世傑的辯護律師姚飛認為即使抗訴,估計也很難改變結果。”雖然曾世傑在庭上表示“考慮一下”,但其家人抗訴的意願很強烈。姚飛說,之前他為曾世傑的辯護做了很多努力,但精神病鑑定結果出來後,對曾世傑很不利。
在2010年12月3日的一審複審時,姚飛曾對成都蓉城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意見書提出質疑:“只是根據筆錄就對他進行了鑑定。精神病鑑定專家並未與曾世傑見面診斷。”後來,通過錄像得知,精神病鑑定醫生的確與曾世傑見過面。姚飛便放棄了申訴。面對昨日的判決結果,姚飛說,是否抗訴,關鍵在於曾世傑自己的意願。
2010年3月30日,四川某高校大二學生曾世傑在校園內將同校女生彭某殺死。
2010年9月3日,成都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曾世傑提出要做精神病鑑定。
2010年12月3日,此案一審複審,鑑定報告顯示曾世傑精神正常。
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2年3月19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2013年1月11日,成都中院重新開庭審理,該案未當庭宣判。
2014年2月28日,成都中院將對該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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