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縣商務局

曹縣商務局

曹縣商務局,是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曹縣商務局
  • 辦公地址:曹縣城投集團三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商務領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承擔全縣現代商貿物流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擬訂全縣規範流通領域秩序的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協調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
(五)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規定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擬訂全縣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初審轉報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以及配額申請。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縣加工貿易創新發展。
(七)負責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促進平台建設,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工作。
(八)負責推動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涉及我縣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協助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按規定協助負責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縣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
(十)擬訂全縣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全縣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決策部署,綜合歸口管理全縣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的有關工作,擬定外事工作的制度規則,統籌協調重要外事事項,配合紀檢監察機關檢查外事紀律執行情況。
(十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國際形勢和我縣對外工作以及涉外領域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提出看法和對策建議。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開展外事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對外工作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十三)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全縣因公臨時出國和外國人來華邀請工作。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和因公臨時出國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因公護照、簽證管理等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接待來我縣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外國駐華使節來我縣進行公務活動的有關事務。統籌安排縣級領導同志的外事活動。負責在我縣舉辦的國際會議、涉外節慶活動的審核以及禮賓指導工作。
(十五)管理全縣與外國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事宜。指導全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我縣社會組織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授予外國友人榮譽公民稱號等有關工作。
(十六)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以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處理或者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負責全縣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工作。負責外事幹部業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外事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辦理來我縣採訪的外國記者有關事務。負責全縣商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解決破產企業的遺留問題,負責做好本系統職工的穩定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縣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推進流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流通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完善流通供給體系,提高流通供給質量,提升流通供給效率。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最佳化貿易方式,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推動外貿平衡協調發展。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加強開放合作,推動形成全方位、寬領域、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新格局。

領導分工

縣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蘭守明
主持商務局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承擔商務領域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局機關以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
(二)綜合股(掛黨建辦公室牌子)。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全縣商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重大行政決定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商務史志年鑑編纂工作和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商務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統籌協調全縣商務領域改革。組織開展重點課題調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負責全縣商務系統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
(三)市場運行和商貿流通股(掛安全生產監管股牌子)。擬訂全縣商貿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貿物流、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商貿服務業、會展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行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指導監管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擬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的規劃、政策。擬訂流通領域消費促進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繭絲綢行業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內貿流通行業統計。擬訂規範流通領域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規模發卡企業備案登記。承擔相關商務舉報投訴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推動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承擔商務運行綜合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堅持“環保優先”,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流通領域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負責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管理、再生資源回收以及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的監督管理,防止產生污染。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工作。
(四)對外經貿服務股。組織擬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和對外開放政策。擬訂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初審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配額及相關工作。指導監督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牽頭負責國際自主品牌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工作。負責全縣對外貿易業務統計分析。負責推動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縣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政策。組織、協調涉及我縣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建立完善進出口公平貿易信息庫。指導我縣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及相關工作。按規定協助負責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
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促進平台建設,推進服務貿易示範區建設。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指導管理全縣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擬訂全縣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對外投資合作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指導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的促進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對外投資合作備案、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對外勞務合作初審、境外投資備案等。
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牽頭擬訂全縣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牽頭全縣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參與擬訂《菏澤市外商投資重點產業指導目錄》。協調外商投訴處理工作。負責全縣外商投資統計和分析工作。參與擬訂全縣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境內外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協調與相關國別(地區)地方政府間多雙邊經貿關係。
擬定外事工作的制度規則,統籌協調重要外事事項,配合紀檢監察機關檢查外事紀律執行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國際形勢和我縣對外工作以及涉外領域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提出看法和對策建議。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全縣因公臨時出國和外國人來華邀請工作。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和因公臨時出國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因公護照、簽證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接待來我縣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外國駐華使節來我縣進行公務活動的有關事務。統籌安排縣級領導同志的外事活動。負責在我縣舉辦的國際會議、涉外節慶活動的審核以及禮賓指導工作。管理全縣與外國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事宜。指導全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我縣社會組織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授予外國友人榮譽公民稱號等有關工作。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以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處理或者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負責全縣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工作。負責外事幹部業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外事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辦理來我縣採訪的外國記者有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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