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沛專

曹沛專,男,1966年1月出生,漢族,大學文化,五河縣小圩鎮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0月入黨。

2021年6月8日,據澎湃新聞訊息,司法機關以曹沛專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曹沛專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6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依法判決,

人物履歷

1985年7月至1989年12月,任曹廟中學、劉集中學教師;
1989年12月至1992年8月,任周莊鄉計生專乾;
1992年8月至2003年6月,任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
2003年6月至2009年6月,歷任新集法庭、沫河口法庭副庭長、庭長;
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任小圩法庭庭長;
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任沫河口法庭庭長;
2012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
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科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8月4日,據五河縣紀委訊息:五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曹沛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雙開

2017年10月17日,據安徽紀檢監察網訊息:經中共五河縣委批准,五河縣紀委對五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曹沛專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曹沛專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執行公務之便,接受案件申請執行人安排旅遊;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接受異性陪侍;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犯罪。另有較大數額的收受他人賄賂無法說明來源。
曹沛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任性用權,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在省委巡視組巡視期間仍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曹沛專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判決

2021年6月8日,據澎湃新聞訊息,司法機關以曹沛專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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