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1931年春夏之間因閩西蘇區“肅社黨”事件在永定縣虎崗鄉蒙冤罹難。新中國成立以後,人民政府在重新審理該事件後為其平反,追認曹三發為革命烈士。
啟示
今天,我們生活在和平幸福的時代里,享受著前人為我們創造的一切財富,應當無愧於千萬名革命先烈,當年,
中華英豪能夠在兩萬五千里漫漫長途中,忍飢挨餓,堅決抵抗,將勝利的
五星紅旗插遍四方,今天,我們也能夠在學習的道路上堅持奮鬥,讓三爛的五星紅旗四海飄揚。當年,革命先烈們能夠在寫“自白書”的紙上留下一句句豪言壯語,今天,我們新一代也能夠在史冊上留下光輝的一頁,譜寫出新的篇章!革命先烈們為了祖國的獨立貢獻出了自己的一切,我們身為炎黃子孫,也將為
神舟風采重放光芒,為偉大祖國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