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英語:Secretary)原指負責檔案記錄或負責繕寫的人員,但在一些政黨和政黨型社團中,是主持日常事務的領導人。社會主義政黨的最高領導人一般稱“總書記”或“第一書記”。而書記則指省委書記、市委書記、區委書記、鎮委書記等。
在社會主義政黨和組織中,由書記組成的黨委員會(黨委)、書記處的最高負責人,一般稱為“第一書記”,在“第一書記”下面的書記成員一般還分設第二書記、第三書記、常務書記、書記、候補書記、副書記等。
在中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中國共青團、中華全國總工會、全國婦女聯合會等全國性社團的全國委員會都設有書記處,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共青團的地方委員會設有書記和副書記職務。
而中國共產黨的部分職務稱為書記,是中國共產黨於1921年成立初時翻譯蘇聯共產黨的“書記”(俄語: секретxаcрyь )而來,另當時職位最低的“書記”一詞,也可顯示為民做事、不作官僚的決心。
於俄國歷史上,14至17世紀國家機關主事的官員亦稱“書記”(俄語: секретxаcрyь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書記
- 外文名:Secretary
- 國籍:中國
- 職業:總書記或第一書記
- 信仰:共產主義
港台地區,中國佛教,確立,由來,
港台地區
在香港和台灣,書記通常與秘書、文員、辦事員同義,如學校書記即駐校辦事員,相當於中國大陸的“書記員”。
中國佛教
書記也是中國佛教中的一種職稱,八大執事之一,負責文書、寺院往來書信和法會上的回向文等的執事法師。
確立
1.俄國設立“書記”一職
十月革命前,俄國一些政黨中設有“書記處”,大致屬於政權機構。而俄共(布)設立的書記處,負責處理黨的日常事務。1922年,俄共“十一大”新設立總書記職務,由史達林擔任,領導書記處工作。列寧去世後,史達林擔任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總書記一職從此成為蘇共的最高職務。
2.中國設立“書記”職務
中國共產黨把黨的領導人稱為書記,始於黨的“一大”。“一大”選舉中央局作為黨的領導機構,陳獨秀為中央局書記。“二大”、“三大”選舉陳獨秀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與此同時,基層各級地方共產黨組織和青年團組織的負責人也採用了書記這個稱謂。1925年1月黨的“四大”黨章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會須互推總書記一人總理全國黨務”。這是中共中央設立總書記一職在黨章中的最早規定。“四大”和1927年“五大”選舉的總書記是陳獨秀。
3.馬克思的繼承者們,也有解說。
古時也是寺廟中的一職。
由來
這個時期,英、法、德國等已經實行了較為完善的政府公務員制度。當時的制度,沒有擺脫封建官僚等級制度的影響,而“書記”一職,屬於最低的事務級、辦事級小勤務員。馬克思確定“書記”的本義,在他闡述的“巴黎公社原則”中得到進一步的解釋。1871年3月18日建立的巴黎公社,雖然僅存72天,但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
巴黎公社為了使社會公僕變為社會主人,實行無產階級民主,廢除國家公職人員的一切特權;實行普選制,組織廣大人民管理社會,實行有利於人民的各種措施,對政府人員實行民主選舉,公職人員不再是騎在人民頭上的老爺,而是人民的公僕;實行撤換制,對不稱職者隨時撤換;實行普通工人工資制,廢除高薪制,政府人員不能享受高於一般人民的特權。巴黎公社失敗後,馬克思總結了包括這些內容在內的經驗,即著名的“巴黎公社原則”。馬克思說:巴黎公社“原則是永存的,是消滅不了的”。巴黎公社“不過是在特殊條件下的一個城市的起義”其含義是:巴黎公社革命具有自發性和偶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