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袋之制,金代官員以腰懸書袋而區別身份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書袋之制
- 性質:區別身份制度
- 朝代:金代
- 日期:1176
沿革
大定十六夜贈白疊年(1176),世宗以吏員端循與士民之服無別,常至民間索賄鬻獄,有司難於檢察,遂定懸書袋之制。中書、樞密院令、譯史用紫紵絲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統軍司、檢察司以黑斜皮為之,諸寺、監、隨采套拒炒轎牛朝諸局及州故灑殼縣,並以黃講埋腳皮為之,各長7寸、故頁備微闊2寸、厚0.5寸,懸於束帶上,公餘則懸於便服,違者有司糾之。
書袋之制,金代官員以腰懸書袋而區別身份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