曶鼎

曶鼎

曶鼎,西周時期周恭王時代青銅器物。制鼎人名舀,故又為舀鼎。久已遺失,僅存銘文拓本,下緣殘泐,大篆。該銘文茂密樸實,厚重凝練,有古拙雄偉之氣,是西周中葉銅器銘文中最為精美的一章。這件鼎據《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卷四所說,原為清朝人畢沅得之於西安,鼎高2尺,圍4尺,深9寸,款足作牛首形。據推測這件鼎應當是在周原地區出土的。後來,這件鼎毀於兵火,僅有銘文拓本流連於世。該鼎銘文共24行,現存380個字。其內容分為三個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曶鼎
  • 解釋:青銅器物
  • 制鼎人:舀
  • 類型:文物術語
釋文,釋文說明,價值,

釋文

隹(惟)王元年六月既朢乙亥,王才(在)周穆王大(太)[室],王若曰:曶,令女(命汝更)乃且(祖)考(司)卜事,易女(錫汝)赤巿(韍)、□,用事。王才(在),丼吊易(邢叔錫)曶赤金,曶受休[命]於王。曶用絲(茲)金乍(作朕)文孝白(考宄伯)牛鼎,曶(其)萬[年]用祀,子子孫孫(其)永寶。
曶鼎
曶鼎銘文
唯王四月既生霸,辰在丁酉,並叔在異為,[曶]厥小子戴以限訟於井叔:“我既曼汝五[夫效]父用匹馬束絲。限韶日啼則傅我償馬,效父[則]傅復厥絲束。瞬、效父適韶散日於王參門□木榜,用俊誕崖茲五夫,用百瞥。非出五夫□脂。適髓又胳暨醚金。”井叔日:“在王人適贊用不逆付智,毋傅式於命,。”留則拜稽首受茲五夫日陪、日恆、日禍、日凝、日告。使等以告郁,適傅□以智酒及羊,絲三等,用致茲人。首適誨於郁曰:“汝其舍撇矢五束”。日:“必尚傅處厥邑,田厥田”。命則俘復命日:“諾”。……

釋文說明

第一部分講周懿王或孝王的元年六月的乙亥日,周王在穆王大室冊命作器者—曶,命令他繼承祖考的職司掌管周王朝的卜事,即銘文所謂的“更(賡)乃且(祖)考司卜事”,並且賞賜了作器者。邢侯後人在宗周為王臣者井叔還賞賜作器者以赤金(銅)一鈞(30斤)。作器者感到榮耀,遂以赤金作鼎以為紀念。第二部分銘文記載同年四月了酉日,作器者派家臣代表自己到作為獄訟官的井叔那裡控告效父及其家臣名限者。原來,作器者“既贖女(汝)五[夫效]父,用匹馬束絲”,意為已經用一匹馬和一束絲從效父那裡贖(貿)得五夫——即5名奴僕,然而名限者卻背信棄約,並要另行訂立交換條件,因此發生了這場訴訟。銘文的第三部分追述往昔饑荒之年,“匡眾厥臣二十夫”——即名匡者的農夫和家臣20人,強搶作器者的禾給匡,作器者遂控告到東宮那裡。東宮判處說讓匡交出強搶禾的人,如果不交出來,匡就將被重罰。名匡者乃向作器者稽首,並且賠償了損失。

價值

此銘為研究西周中期以後的社會經濟狀況、土地制度及階級關係提供了重要資料,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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