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法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gēng fǎ ,意思是變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更法
- 拼音:gēng fǎ
- 注音:ㄍㄥ ㄈㄚˇ
- 釋義:變法
- 出處:《明良論四》
釋義,《商君書》第一篇的篇名,簡介,全文,譯文,作者簡介,
釋義
更法
清 龔自珍 《明良論四》:“矯之而不過,且無病,奈之何不思更法,瑣瑣焉,屑屑焉,惟此之是行而不虞其陊也?”
《商君書》第一篇的篇名
簡介
《商君書》的第一篇《更法》,記敘了商鞅在秦孝公面前,與甘龍、杜摯就變法問題展開的一場辯論。當時,商鞅針對甘龍、杜摯等人反對變法的議論,提出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主張。他還用古代帝王“不循古而興”,“不易禮而亡”的事實,說明當時必須實行變法才能強國利民的道理。這場辯論堅定了秦孝公實行變法的決心。此後,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奴隸制度被廢除了,封建經濟得到發展,軍隊的戰鬥力也得到進一步的加強。這是一篇集中反映商鞍變法思想的代表作,也是儒法鬥爭的史料之一。
全文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錯法務明主長,臣之行也。今吾欲變法以治,更禮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議我也。」
公孫鞅曰:「臣聞之,『疑行無成,疑事無功,』君亟定變法之慮,殆無顧天下之議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負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訾於民。語曰:『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郭偃之法曰:『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
孝公曰:「善。」
公孫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於故習,學者溺於所聞。此兩者所以居官守法,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賢者更禮,而不肖者拘焉。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製法之人,不足與論變。君無疑矣。」
杜摯曰:「臣聞之,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臣聞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君其圖之。」
公孫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伏羲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文武,各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兵甲器備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可必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君無疑矣。」
於是遂出墾草令。
譯文
秦孝公同大臣研討強國大計,公孫鞅、甘龍、杜摯三位大夫侍奉在孝公的面前,他們分析社會形勢的變化,探討整頓法制的根本原則,尋求統治人民的方法。
秦孝公說:"接替先君位置做國君後不能忘記國家,這是國君應當奉行的原則。實施變法務必顯示出國君的權威,這是做臣子的行動原則。現在我想要通過變更法度來治理國家,改變禮制用來教化百姓,卻又害怕天下的人非議我。"
公孫鞅說:"我聽過這樣一句話:行動遲疑一定不會有什麼成就,辦事猶豫不決就不會有功效。國君應當儘快下定變法的決心,不要顧用天下人怎么議論您。何況具有超出普通人的高明人,本來就會被世俗社會所非議,獨一無二見識思考的人也一定遭到平常人的嘲笑。俗語說:'愚笨的人在辦成事情之後還不明白,有智慧的人對那些還沒有顯露萌芽的事情就能先預測到。'百姓,不可以同他們討論開始創新,卻能夠同他們一起歡慶事業的成功。郭偃的法書上說:'講究崇高道德的人,不去附和那些世俗的偏見。成就大事業的人不去同民眾商量。'法度,是用來愛護百姓的。禮制,是為了方便辦事的。所以聖明的人治理國家,如果能夠使國家富強,就不必去沿用舊有的法度。如果能夠是百姓得到益處,就不必去遵循舊的禮制。"
孝公說:"好!"
甘龍說:"不對,臣也聽說這樣一句話:'聖明的人不去改變百姓的舊習俗來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變舊有的法度來治理國家。'順應百姓舊有的習俗來實施教化的,不用費什麼辛苦就能成就功業;根據舊有的法度來治理國家的人,官吏熟悉禮法,百姓也安樂。現在如果改變法度,不遵循秦國舊有的法制,要更改禮制教化百姓,臣擔心天下人要非議國君了。希望國君認真考慮這樣的事。"
公孫鞅說:"您所說的這些話,正是社會上俗人說的話。平庸的人守舊的習俗,讀死書的人局限在他們聽說過的事情上。這兩種人,只能用來安置在官位上守法,卻不能同他們在舊有法度之外討論變革法制的事。夏、商、周這三個朝代禮制不相同卻都能稱王於天下,春秋五霸各自的法制不同,卻能先後稱霸諸侯。所以有智慧的人能創製法度,而愚蠢的人只能受法度的約束。賢能的人變革禮制,而沒有才能的只能受禮制的束縛。受舊的禮制制約的人,不能夠同他商討國家大事。被舊法限制的人,不能同他討論變法。國君不要遲疑不定了。"
杜摯說:"臣聽說過這樣的話:'如果沒有百倍的利益不要改變法度,如果沒有十倍的功效不要更換使用工具。臣聽說效法古代法制沒有什麼過錯,遵循舊的禮制不會有偏差。國君應該對這件事仔細思考。"
公孫鞅說:"以前的朝代政教各不相同,應該去效法哪個朝代的古法呢?古代帝王的法度不相互因襲,又有什麼禮制可以遵循呢?伏羲、神農教化不施行誅殺,黃帝、堯、舜雖然實行誅殺但卻不過分,等到了周文王和周武王的時代,他們各自順應時勢而建立法度,根據國家的具體情況制定禮制,禮制和法度都要根據時勢來制定,法制、命令都要順應當時的社會事宜,兵器、鎧甲、器具、裝備的製造都要方便使用。所以臣說:治理國家不一定用一種方式,只要對國家有利就不一定非要效法古代。商湯、周武王稱王於天下,並不是因為他們遵循古代法度才興旺,殷朝和夏朝的滅亡,也不是因為他們更改舊的禮制才覆亡的。既然如此,違反舊的法度的人,不一定就應當遭責難;遵循舊的禮制的人,不一定值得肯定。國君對變法的事就不要遲疑了。"
孝公說:"好。我聽說從偏僻小巷走出來的人愛少見多怪,學識淺陋的人多喜歡詭辯,愚昧的人所譏笑的事,正是聰明人所感到悲哀的事。狂妄的人高興的事,正是有才能的人所擔憂的。那些拘泥於世俗偏見的議論言詞,我不再因它們而疑惑了。"
於是,孝公頒布了關於開墾荒地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