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區教育體育局

曲靖市麒麟區教育體育局

曲靖市麒麟區教育體育局,是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麒麟區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區麒麟西路334號
  • 所屬部門: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曲靖市麒麟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體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決定,擬訂全區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體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協調發展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組織審定中國小區級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推進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發展現代職業教育,促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
(五)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對全區各類教育發展進行督導評,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提出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建議,負責統計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改善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條件。
(七)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等工作,勤工儉學和貧困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全區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和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及教育體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資格認定。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區學歷教育,規劃、協調和指導各種學歷後的繼續教育,組織各類招生考試、成人自學考試和有關的社會考試工作。擬訂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的信訪、審計和行風建設。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治安環境綜合整治和突發事件處置。
(十一)推進體育領域的公共體育服務,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基層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開展民眾性體育健身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十二)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的發展,抓好體育項目業餘訓練和競技體育工作;組織體育科研和成果推廣工作。負責各類體育競賽的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綜合性體育運動會。加強對體育彩票銷售網點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十三)完成市教育體育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曲靖市麒麟區教育體育局是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兼任區委教育體育工委書記),副局長4名(副科級),區委教育體育工委副書記1名(副科級),督學1名(副科級)。
中共曲靖市麒麟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以下簡稱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區教育體育局,接受中共曲靖市麒麟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曲靖市麒麟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教育領域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工作,審議全區教育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解決教育工作重大問題等。設定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科,負責處理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曲靖市麒麟區教育體育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有關工作,接受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全區教育體育工作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等會議的組織安排及督辦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文電、信息、保密、檔案、機關建設、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及車輛、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實施,組織機關職工的政治學習;負責教育史志、年鑑的編寫工作;督辦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網站及教育信息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全區系統內的宣傳思想工作,宣傳黨和國家的教育體育方針,推廣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理論研究成果、先進典型、經驗、做法;負責教育體育局黨委的日常事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管理機關、下屬單位的黨群、統戰、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配合紀委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工會工作和各級各類下屬單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承辦全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系統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監督教育體育政策法規執行情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下屬單位的領導幹部考核、任免、報批提出實施意見;負責教育體育外事工作。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內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統戰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的職稱改革,主管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內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工作;負責下屬單位內部人事制度和勞動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區級及其以上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和上報工作;組織、協調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及專任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檔案、機構編制和出國(境)政審工作;負責教師招考及管理工作。
(三)教育科。承擔基礎教育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和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以及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負責基礎教育改革、教學改革及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與評價;主管高中、國中學生學籍和畢業學歷證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區學校民族教育。
(四)發展規劃基建財務科。擬訂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科學合理提出各級各類學校布點規劃;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畫:承擔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體育設施建設標準;承擔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編寫教育體育事業發展分析報告和教育體育事業統計年鑑。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的實施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級教育體育經費和教育體育補助專款預算的編制、分配、管理和全區教育體育事業費財務結算彙編工作;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教育體育專項經費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贈、援款項和外資貸款;編制基建投資計畫,管理基建投資;指導全區教育體育工程建設和改善教育體育設施條件的工作,督查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管理、監督系統內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財務人員;負責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編制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經費的預算和決算;負責各類下屬單位收費的監督、檢查;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的協調工作;指導教學條件、體育設施及儀器裝備管理工作;指導貧困生資助工作;承辦教育體育系統內獎勵基金會及其它基金會的有關工作;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五)曲靖市麒麟區招生委員會辦會室。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招生考試的政策並擬定實施意見;協調、指導全區的招生考試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處理招生考試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承擔招生考試政策諮詢和信訪工作;制定全區各項招生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分析研究各類招生考試管理工作;完成上級招生考試部門交辦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管理本區的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自學考試、高中會考、教師招考、教師資格考試等考務工作;承辦曲靖市麒麟區麒麟區招生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六)學校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指導、協調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治安環境治理、人員安全、教學安全和突發事件的處理;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建立健全學校和學生安全防範體系;協調、參與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安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評估;貫徹執行上級關於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全面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全區學校維護學校穩定工作,建立健全維穩工作機制,抓好各項維穩工作措施的落實;及時收集、掌握全區學校維護穩定工作的情況信息,適時召開學校維穩形勢分析會,提出工作對策和建議;指導、協調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基礎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對教育體育系統各類群體性事件進行協調處理;督促各學校維護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的落實,對學校履行維護穩定工作職責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組織開展維護穩定宣傳和研究工作;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好中國小校處理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七)教育督導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督導的實施意見和標準,指導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教育及以下層次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負責對有關部門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進行督查;組織協調教育專項督導檢查;組織開展基礎教育水平和質量監測督導檢查;發布教育督導報告;承擔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的具體工作;統籌管理民辦教育工作,擬訂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負責民辦學校設立的審核或審批;指導對民辦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負責民辦學校校長任職資格認定;開展民辦教育培訓和評比工作;參與民辦中等學校招生、畢業生就業和師資隊伍建設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民辦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八)民眾體育及體育產業科。擬訂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負責全區公共體育設施免費、低收費對外開放的監督管理;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協助有關部門組隊參加市外和全市性的民眾體育比賽;監督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審批與申報;指導體育社團工作;管理民眾體育賽事;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規範體育服務管理和體育標準化工作;引導、培育體育產業市場並進行管理;負責體育產業統計;指導體育彩票銷售管理;指導體育場館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競賽管理和青少年體育科。擬訂全區體育競賽計畫和業餘訓練及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重點項目布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和輸送工作;負責體育競賽的組織實施;承辦在我區舉辦的各類體育競賽活動;負責等級運動員、裁判員審核、認定、申報、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教練員、裁判員的業務培訓和科研論文的評選、申報工作;擬訂有關體育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管理學校體育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學生參加體育競賽等活動;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學生軍訓、青少年科普及體育考試測試工作;負責青少年體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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