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地震局

依法履行防震減災管理職能,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全市防震減災工作;擬訂防震減災地方性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市防震減災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地震局
  • 地區:曲靖市
  • 職能:防震減災管理
  • 類別:政府部門
  • 網站:曲靖市地震局.公益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依法履行防震減災管理職能,負責貫徹執行黨國家和省關於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全市防震減災工作;擬定防震減災地方性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市防震減災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國家和省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統一規劃建設管理全市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實現資源共享;擬訂全市地震監測短臨跟蹤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及地震趨勢研究、會商,並提出預測意見;負責群測群防工作;強化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震情跟蹤,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三)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抗震設防要求,審查批准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和抗震設防要求;依法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的資質進行資格審查認證和項目登記;管理全市地震災害預測,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參與擬訂地震災區重建計畫。
(四)擬訂地震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有關部門規劃、建設、完善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通道;協助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和地震救援志願者隊伍;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承擔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曲靖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辦公室的職責;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五)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社會防震減災意識;協助有關部門建設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示範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地震謠言、地震誤傳等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六)負責防震減災事業費、基本建設費的監督管理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七)負責本系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實施和監督。
(八)承擔曲靖市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指導縣(市)區的防震減災工作。
(十)承辦曲靖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曲靖市地震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文秘、會務、機要、保密、信息、檔案、財務、統計、車輛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黨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統戰等工作。
(二)宣傳教育科
負責全市地震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負責地震科普宣傳陣地、教育基地、示範學校的管理服務,負責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負責科技、外事、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信息公開、政務公開、陽光政府、法制政府建設等日常工作,負責地震年鑑編寫和曲靖市地震學會的日常工作。
(三)震害防禦科
負責震害防禦和法制工作,承擔抗震設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承擔地震災害預測、強震觀測、技術預警、地震小區劃、活斷層探測等工作,負責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和地震災區恢復重建、綜合評估等工作。
(四)監測預報科
負責地震監測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及管理,承擔地震監測、預報、信息工作,負責監測預報方案、短臨跟蹤方案的制定實施,負責地震群測群防隊伍管理及巨觀微觀異常現象的調查落實和分析處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五)應急救援科
負責地震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及備案工作;承擔地震應急檢查、地震應急疏散演練工作;負責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地震基礎資料庫的建設管理;負責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和應急裝備管理;承擔應急避難場所及通道的建設管理;負責地震災情速報,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大震現場及科學考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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