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居住證辦理指南

曲靖居住證辦理是由暫住地所屬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辦理條件,辦理程式,辦理費用,辦理時限,法律依據,辦理材料,辦理機構,溫馨提示,

辦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十六周歲的下列人員,應當申領居住證: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雇用的人員;
二、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運輸業的人員;
三、從事商業、飲食業、修理業、服務業的人員;
四、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人員;
五、其他需要申領居住證的人員。

辦理程式

到達曲靖後三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已婚育齡婦女必須提供計畫生育證明);不滿十六周歲的可持本人其他身份證明。並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二、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者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三、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契約,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辦理費用

免費辦理

辦理時限

證件證明齊全、符合辦理條件的,當場辦理,發給證件。

法律依據

一、《居住證申領辦法》
二、《雲南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

辦理材料

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已婚育齡婦女必須提供計畫生育證明);不滿十六周歲的可持本人其他身份證明。

辦理機構

暫住地所屬公安派出所。

溫馨提示

一、對探訪、投靠親友、寄養寄讀、就醫、旅遊、出差等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進行管理,不辦理《居住證》。
二、在旅館、招待所包房居住超過一個月的,應當辦理居住證。
三、居住證登記項目中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證編號、暫住地址、暫住理由、有效期限等需要變更、更正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更正手續。
四、離開曲靖時,應當申報註銷暫住登記、繳銷《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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