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應急管理局,是曲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市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我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市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鎮街、部門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鎮街、部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防震減災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編制並組織實施本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本市地震烈度區劃、震害預測和重要城鎮、重大工程以及有嚴重次生災害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實施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計畫。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受市政府委託或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中央和省屬(管)和濟寧市屬駐曲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資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類、安全生產類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承擔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相關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九)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科室名稱 | 科室職能 |
辦公室 |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風行風、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
黨建科(掛宣傳教育科牌子) |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和精神文明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教育訓練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面向公眾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防災減災知識普及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素質固安工作,負責創文工作。 |
應急指揮中心(掛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牌子) |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綜合研判應急信息,提出工作對策,指導鎮街開展應急信息研判工作。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各方面救援力量,督導住建、教體、市場監管等部門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公益崗人員、安檢員的管理工作。 |
規劃財務和人事科 | 編制全市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等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類、安全生產類社會中介機構。 |
政策法規科(掛督查考核科牌子) | 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指導全市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及有關綜合性應急管理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監督指導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和領導重要批示落實情況的督辦;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實施應急管理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鎮街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急管理的考核工作;負責國家、省、市應急管理綜合業務的考核工作。監察室:牽頭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民眾信訪、網路問政、馬上就辦等工作。 |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鎮街、園區和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和情況通報等工作,負責對主管部門行業領域和鎮街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等工作的督導、督查;負責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的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等工作,負責實施安全生產重點關注、約談、通報等工作。 |
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救災科(掛地震地質災害救援科牌子) | 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建立減災協調工作機制,擬訂綜合防災減災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鎮街、部門防災減災工作,督導交運、高鐵、氣象等部門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濟寧市制定的防震減災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編制並組織實施本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本市地震烈度區劃、震害預測和重要城鎮、重大工程以及有嚴重次生災害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計畫;承擔本市重大工程的指導、監督和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管理職責。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全市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補助。 |
火災防治管理科 | 監督實施消防法律法規,指導城鎮、農村、森林等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督導衛健、自然規劃、農業農村等部門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
防汛抗旱科 | 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道水庫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督導文旅、文化執法、文化產業園、水務等部門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組織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油氣管道安全生產工作,督導市聯社、商務、民政等部門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
安全生產基礎科 | 負責全市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關閉工作,督導工信、公安、發改等部門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
科技和信息化科(掛調查評估和統計科牌子) | 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建設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承擔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科研、專家隊伍和科技創新基地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試、考核工作。 |
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 依法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單位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執行情況。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執法監察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依法核查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方面的舉報投訴,查處各類違法行為。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依法參與自然災害類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工作。 |
現任領導
曲阜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許澤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