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縣國土資源局

曲周縣國土資源局前身為“曲周縣土地管理局”,成立於 1987年1月,為縣政府職能部門。2002年8月,更名為“曲周縣國土資源局”,工作性質由縣政府職能部門改為同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目前,局領導班子由7人組成。局機關內設16個科室,下設10個基層國土資源所,全系統在職幹部職工174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周縣國土資源局
  • 成立時間:1987年1月
基本介紹,工作職責,

基本介紹

曲周縣國土資源局前身為“曲周縣土地管理局”,成立於 1987年1月,為縣政府職能部門。2002年8月,更名為“曲周縣國土資源局”,工作性質由縣政府職能部門改為同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目前,局領導班子由7人組成。局機關內設16個科室,下設10個基層國土資源所,全系統在職幹部職工174名。

工作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擬定國土資源、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和政策;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信訪工作;執行上級土地資源、自然資源和測繪管理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組織編制測繪工作規劃。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參與審核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審批的城鎮總體規劃;指導、審核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
(三)監督檢查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四)擬定並實施全縣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監督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土地利用,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五)管理全縣城鄉地籍工作,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土地糾紛調處,城鄉地籍、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
(六)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工作,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
(七)組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查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審查報批工作。
(八)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工作,保護地質環境;負責礦泉水和地熱勘查評價、鑑定和開發管理。
(九)依法徵收有關專項收費並負責專項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征繳有關稅費;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經費預算建議計畫的編審;負責安排使用上級部門和縣財政撥給的專項資金,並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等法律法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規劃及其實施情況依法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測繪單位資格審查的測繪任務登記,管理測繪市場和地圖市場;按法定許可權對測繪基準、測繪系統、測繪成果進行管理;對界限測繪進行初審;按法定許可權負責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國家測繪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省廳、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縣人大、縣政協建議、提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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