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性聯邦存款保險計畫指的是美國根據1933年的 《聯邦儲備法案》第十二條 (B)項規定創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而設計的兩套存款保險計畫之一。該計畫於1934年1月1日起生效。存款保險的暫時性計畫最初限定每一存款人的最高保險和賠償金額為2500美元。
在暫時性計畫下,允許保險的銀行將被課徵相當於投保存款的0. 5 %的存款保險費。課徵額的一半立即支付,另一半則於聯邦存款保險公司通知時支付。該計畫要求同時設立暫時性聯邦存款保險基金。
暫時性聯邦存款保險計畫指的是美國根據1933年的 《聯邦儲備法案》第十二條 (B)項規定創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而設計的兩套存款保險計畫之一。該計畫於1934年1月1日起生效。存款保險的暫時性計畫最初限定每一存款人的最高保險和賠償金額為2500美元。
暫時性聯邦存款保險計畫指的是美國根據1933年的 《聯邦儲備法案》第十二條 (B)項規定創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而設計的兩套存款保險計畫之一。該計畫於1934年1月1...
永久性聯邦存款保險計畫是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制度的初步嘗試。分為擬議中的永久性計畫和實施中的永久性計畫。前者又稱為原來的永久性計畫,其具有歷史意義的特徵,雖然它...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是美國聯邦政府的獨立金融機構。負責辦理存款保險業務。該公司根據1933年銀行法設立。從1934年1月1日起,對聯邦儲備系統所有會員銀行以及申請參加聯邦...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法銀行控股公司法》是2005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講述了美國《聯邦存款保險法》和《銀行控股公司法》是美國銀行法律體系中非常重要的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