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智慧財產權犯罪作為一種對社會產生重要影響的犯罪形式,在近年來呈現出日漸猖獗的趨勢。在對智慧財產權犯罪進行防控的過程中,除了充分發揮傳統的懲治手段和途徑以外,加強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也是值得探討和研究的一種有效的方法。然而,我國目前對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相關研究還處於起步階段,許多理論和實踐方面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深入研究。本書首先對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歷史淵源和研究現狀進行了概括整理;然後對我國傳統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機理研究解釋方法進行了反思,揭示了它的理論基礎並對在我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研究中引入和強化科學實證方法及其具體展開的角度進行了論述和探討;本書接下來全面分析了我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具體制度規定,對我國犯罪被害入保護和救濟根本制度進行了理論反思與重構,對建立新制度提出了構想,並對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法律制度革新中的錯誤觀念進行了揭示與澄清;本書隨後對我國和西方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救濟觀念存在著巨大差異的原因進行了探討;在結語部分,本書提出了充分重視我國傳統文化對法律制度革新的影響,努力實現新制度、新方法與傳統文化的和諧共存,以推動我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全面健康發展為原則和目標。
本書除去引言外,共分為10個部分,各部分的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對國外主要國家和國內的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主要歷史沿革進行了巨觀考察,簡要揭示了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制度在國內外發生、發展的基本情況,並對當前國際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現狀與特點進行了簡要概括。 第二部分,對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領域的主要學術研究狀況進行了巨觀概括。該部分首先對國外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與救濟研究的主要問題和成果進行了總結分析,然後對國內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與救濟研究現狀作了概括剖析,最後對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與救濟的研究現狀作了簡要評析。
第三部分,主要內容是對我國傳統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機理研究方法的反思。該部分首先對我國傳統犯罪被害機理研究解釋方法進行了反思,揭示了其所依賴的哲學基礎及理論局限性;然後對在繼續充分發揮邏輯思辨研究方法作用的基礎上正式引入和強化科學實證研究方法及其展開研究的角度進行了論述和探討。
第四部分,集中對我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具體制度與路徑進行了研究和闡釋,具體對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的司法保護和救濟、行政保護和救濟、其他保護和救濟等措施進行了分析與梳理。
第五部分,主要對我國現有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司法保護和救濟路徑完善方面進行了研究,分別從實體法、
訴訟程式法和國際法的國內轉化三個方面完善我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制度進行了探討。
第六部分,主要內容是對我國傳統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根本制度的反思、批判與重構。該部分首先對傳統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根本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理論依據進行了探討,然後對完善傳統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根本制度進行了嘗試性設計。
第七部分,對建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新制度進行了探討,主要圍繞建立智慧財產權犯罪非監禁刑執行委員會、交納智慧財產權犯罪再犯保證金或者投保信用保證保險和設立我國國家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補償、援助制度的必要性及具體路徑設計展開論述。
第八部分,對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法律制度革新中的錯誤理念展開了研討,針對反對法律工具主義觀念和反對法律霸權主義在法律革新中的擴張等方面的重大理論問題展開了深入的理論分析和研究。
第九部分,主要內容是對我國和西方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救濟存在巨大差異的原因探討,揭示了西方國家傳統上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救濟的理念基礎以及我國在傳統上對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同西方國家相比存在較大差距的深層原因。
第十部分,結語。在結語中,分析了儒家文化傳統對法律革新的制約和要求,提出了充分重視我國傳統文化對法律制度革新的影響,努力實現新制度、新方法與傳統保護體系和諧共存的法律革新指導原則和理想目標。
本書的邏輯結構如下:先對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歷史進行簡要回顧(第1章),以期對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相關保護制度有個概括性的把握,然後對國內外相關方面的主要學術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進行概括(第2章),並在此基礎上,對我國傳統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機理研究解釋方法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進行了闡釋(第3章)。接下來,在第4章至第7章中展開對制度層面問題的研討。具體而言,首先考察了我國保護和救濟方面的具體制度(第4章),然後對司法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展開了研究(第5章),隨後對包括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在內的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根本制度進行了探索和完善設計(第6章),最後對若干新制度進行了設計和論證(第7章)。同時,對法律革新中存在的錯誤理念進行了分析和澄清(第8章)。第9章針對我國在科學研究、制度建設和保護效果等方面同西方國家存在較大差異的現實,從價值理念層面作了深入的探索和揭示。最後,在以上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了充分重視傳統文化對我國法律制度革新的制約和影響,努力實現新制度新方法與傳統文化和諧共存的法律革新原則和目標。
作者簡介
趙星,并州人氏。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主要從事被害人學研究,先後在《法學評論》、《刑事法評論》等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參加了多項研究項目,多次獲得學術獎勵,另有《傳媒與犯罪》等著作出版。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對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歷史源流的考察
一 國外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巨觀歷史考察
二 我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巨觀歷史
第二章 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歷史回顧
一 對國外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研究主要問題的總結分析
二 對國內犯罪被害人保護與救濟研究現狀的概括分析
三 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與救濟主要研究狀況簡評
第三章 我國傳統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機理研究解釋方法及其完善
一 對我國傳統犯罪被害機理研究解釋方法的反思
二 對完善我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機理研究解釋方法的研究
第四章 我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的具體制度和路徑
一 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的司法保護和救濟
二 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的行政保護和救濟
三 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的其他保護和救濟
第五章 我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司法保護和救濟途徑的完善
一 實體法方面
二 訴訟程式方法
三 國際法的國內轉化方面
第六章 對我國傳統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根本制度的批判與重構
一 對我國傳統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根本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哲學根據的探討
二 完善我國傳統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的初步設計
第七章 對建立我國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新制度的構想
一 建立智慧財產權犯罪非監禁刑執行委員會
二 建立交納智慧財產權犯罪再犯保證金或者投保
信用保證保險制度
三 設立我國國家智慧財產權被害人補嘗、援助制度
第八章 對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法律制度革新中的錯誤理念的研討與澄清
一、反對法律工具主義觀念
二、反對依附主義等法律霸權主義觀念在法律革新中的擴張
第九章 我國和西方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救濟觀念存在巨大差異的原因探討
一、西方國家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救濟的理念基礎
二、我國在傳統上對智慧財產權犯罪被害人保護和救濟方面同西方國家差距較大的原因探析
結語:充分重視我國傳統文化對法律制度革新和創新的影響,努力實現新制度、新方法與傳統文化的和諧共存
主要參考文獻
附錄
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
專利合作條約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