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在中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國內私家車迅速增長的背景下,作為城市配套工程的停車場相關建設始終處於落後狀態,全國城市“車多位少”的尷尬問題越來越突出。根據《中國城市智慧停車指數報告(2015年)》數據顯示,中國一線城市中平均停車泊位缺口率為76.3%,每城至少有超過200萬的車輛無正規車位可停。而與此同時,大量停車場卻存在長期空置問題,近五成停車場泊位沒有得到合理利用,空置率高達44.6%,資源配置嚴重浪費。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智慧停車—智慧標誌設定規範》(DB4403/T 180-2021)。
編制進程
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8年5月11日下達的《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18年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標準計畫項目任務的通知》,《智慧停車系列規範》系列標準計畫編號為26號。地方標準《智慧停車—智慧標誌設定規範》(DB4403/T 180-2021)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提出並歸口。
2018年2月,起草單位對智慧停車領域相關資料進行了收集、整理和分析,形成工作組討論稿,並召開了工作組討論會,對工作組討論稿進行了詳細的研討。
2018年4月26日,在深圳市信息基礎設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會議室該標準的啟動會和標準討論會,會議布置了下一步標準工作計畫,參會專家對標準的初稿提出了一些建議和意見。
2018年8月3日,在深圳市檔案大廈深標院的會議室,舉行了第一次標準起草工作會。會議對標準初稿進行了逐條的討論,與會專家對標準的內容提出了修改意見。著重對標準的整體思路提出了一些建設性意見,會後編制工作小組和有關專家進行了技術交流,針對相關意見做出了修改。
2018年9月18日,在深圳市檔案大廈深標院的會議室,舉行了第二次標準起草工作會。會議對標準的初稿進行了逐條研討,與會專家對該標準的細節描述提出了建議。
2018年10月17日,在深圳市檔案大廈深標院的會議室,舉行了第三次標準起草工作會。會議對標準的初稿進行了逐條研討,與會專家對該標準的細節描述提出了建議。
2018年12月25日,在深圳市檔案大廈深標院的會議室,舉行了第四次標準起草工作會。會議對標準的初稿進行了逐條研討,與會專家對該標準的細節描述提出了建議。
2019年4月12日,在深圳市檔案大廈深標院的會議室,舉行了第五次標準起草工作會。會議對標準的初稿進行了逐條研討,與會專家對該標準的細節描述提出了建議,刪除了附錄檔案。
2019年5月14日,在深圳市檔案大廈深標院的會議室,舉行了第六次標準起草工作會。會議對標準的初稿進行了逐條研討,與會專家對該標準的細節描述提出了建議。
2019年6月,根據專家已經對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終的徵求意見稿。
2019年7月—8月,在網上對徵求意見稿進行公開徵求意見。
2019年9月—10月,根據徵集的意見修改標準文本形成標準送審稿。
2019年11月—2020年5月,修改完善標準送審稿。
2020年6月—2020年7月,跟主管部門匯報,並根據意見修改標準文本,形成最終的送審稿。
2021年8月18日,地方標準《智慧停車—智慧標誌設定規範》(DB4403/T 180-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9月1日,地方標準《智慧停車—智慧標誌設定規範》(DB4403/T 180-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智慧互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基礎設施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停車行業協會、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深圳怡豐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捷順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道邇環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都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百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世紀智慧型車庫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聯聯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集智慧型停車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劉曉定、易飛、徐偉劍、鄭雷克、劉義、高皓、徐自成、劉穎、任健、劉鵬、王鵬、柯芳、米志立、鄭濱、楊舸、胡露、趙婷婷、陳鎮武、顏俊標、朱紅亮、馬龍斌、徐偉漩、趙陽、李升楨、馬澤豪、張毅、景發俊、董曉波。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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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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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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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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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設定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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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設定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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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智慧停車—智慧標誌設定規範》(DB4403/T 180-2021)規定了智慧停車相關標誌的設定原則、設定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新建、改建、擴建的路外停車庫(場)的標誌設定。
引用檔案
GB/T 15566 圖形標誌使用原則與要求 GB 17907 機械式停車設備—通用安全要求 GB/T 31525 圖形標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定標誌 GB/T 51223 公共建築標識系統技術規範 | DB4403/T 54-2020 停車庫(場)交通設施建設與管理規範 DB4403/T 89-2020 智慧停車—基礎信息編碼技術規範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布實施後,行業主管部門應向相關單位及時通報標準發布信息,做好宣傳和培訓。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智慧停車—智慧標誌設定規範》(DB4403/T 180-2021)的制定,按照“智慧引領、空間破局、多元融合、精準調控”的停車設施供給思路為深圳市智慧停車的信息發布及引導建設提供指導依據,有利於統一併逐步規範本市停車庫(場)及其相關的標誌,增強停車的便利性和安全性,進而提高停車場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及水平,促進停車行業的規範化發展,實現停車場信息實時開放共享,方便車位資源調配,故該標準的編制對深圳市智慧城市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