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順長城滬深3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景順長城發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景順長城滬深300指數增強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景順長城
- 基金管理費:1.00%
- 首募規模:3.82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311
- 成立日期:20131029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增強型指數基金,在力求有效跟蹤標的指數,控制本基金的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7.75%的基礎上,結合量化方法追求超越標的指數的業績水平。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主要為標的指數成分股及備選成分股。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於部分非成分股(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的股票)、一級市場新股或增發的股票、衍生工具(權證、股指期貨等)、債券資產(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資產,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為指數基金,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90%-95%,大類資產配置不作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一般情況下將保持各類資產配置的基本穩定。在綜合考量系統性風險、各類資產收益風險比值、股票資產估值、流動性要求、申購贖回以及分紅等因素後,對基金資產配置做出合適調整。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作為增強型的指數基金,一方面採用指數化被動投資以追求有效跟蹤標的指數,另一方面採用量化模型調整投資組合力求超越標的指數表現。
(1)指數化被動投資策略
指數化被動投資策略參照標的指數的成分股、備選成分股及其權重,初步構建投資組合,並按照標的指數的調整規則作出相應調整,力爭控制本基金的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7.75%。
(2)量化增強策略
量化增強策略主要採用三大類量化模型分別用以評估資產定價、控制風險和最佳化交易。基於模型結果,基金管理人結合市場環境和股票特性,產出投資組合,以追求超越標的指數表現的業績水平。
3.債券投資策略
出於對流動性、跟蹤誤差、有效利用基金資產的考量,本基金適時對債券進行投資。通過研究國內外巨觀經濟、貨幣和財政政策、市場結構變化、資金流動情況,採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斷未來利率變化和收益率曲線變動的趨勢及幅度,確定組合久期。進而根據各類資產的預期收益率,確定債券資產配置。
4.權證、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和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的衍生金融產品,如期權、權證以及其他與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成分股、備選成分股相關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槓桿作用,降低股票倉位調整的頻率、交易成本和帶來的跟蹤誤差,達到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
5.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投資策略
對單個券種的分析判斷與其它信用類固定收益品種的方法類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會加強自下而上的分析,將機構評級與內部評級相結合,著重通過發行方的財務狀況、信用背景、經營能力、行業前景、個體競爭力等方面判斷其在期限內的償付能力,儘可能對發行人進行充分詳盡地調研和分析。
本基金為指數基金,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的90%-95%,大類資產配置不作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一般情況下將保持各類資產配置的基本穩定。在綜合考量系統性風險、各類資產收益風險比值、股票資產估值、流動性要求、申購贖回以及分紅等因素後,對基金資產配置做出合適調整。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作為增強型的指數基金,一方面採用指數化被動投資以追求有效跟蹤標的指數,另一方面採用量化模型調整投資組合力求超越標的指數表現。
(1)指數化被動投資策略
指數化被動投資策略參照標的指數的成分股、備選成分股及其權重,初步構建投資組合,並按照標的指數的調整規則作出相應調整,力爭控制本基金的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7.75%。
(2)量化增強策略
量化增強策略主要採用三大類量化模型分別用以評估資產定價、控制風險和最佳化交易。基於模型結果,基金管理人結合市場環境和股票特性,產出投資組合,以追求超越標的指數表現的業績水平。
3.債券投資策略
出於對流動性、跟蹤誤差、有效利用基金資產的考量,本基金適時對債券進行投資。通過研究國內外巨觀經濟、貨幣和財政政策、市場結構變化、資金流動情況,採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斷未來利率變化和收益率曲線變動的趨勢及幅度,確定組合久期。進而根據各類資產的預期收益率,確定債券資產配置。
4.權證、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和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的衍生金融產品,如期權、權證以及其他與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成分股、備選成分股相關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槓桿作用,降低股票倉位調整的頻率、交易成本和帶來的跟蹤誤差,達到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
5.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投資策略
對單個券種的分析判斷與其它信用類固定收益品種的方法類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會加強自下而上的分析,將機構評級與內部評級相結合,著重通過發行方的財務狀況、信用背景、經營能力、行業前景、個體競爭力等方面判斷其在期限內的償付能力,儘可能對發行人進行充分詳盡地調研和分析。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