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順長城景豐貨幣市場基金(景順長城景豐貨幣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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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順長城景豐貨幣市場基金是景順長城發行的一個貨幣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景順長城景豐貨幣B
  • 基金類型:貨幣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景順長城
  • 基金管理費:0.15%
  • 首募規模:3.06億
  • 託管銀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707
  • 成立日期:20140916
  • 基金託管費:0.04%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資產安全性和高流動性的基礎上,通過運用各種投資工具及投資策略,力爭獲取高於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以下金融工具,包括:
1、現金;
2、通知存款;
4、剩餘期限在 397 天以內(含 397 天)的債券;
5、1 年以內(含 1 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協定存款、大額存單;
6、期限在 1 年以內(含 1 年)的債券回購;
7、剩餘期限在 397 天以內(含 397 天)的資產支持證券
8、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中期票據;
9、期限在 1 年以內(含 1 年)的中央銀行票據(以下簡稱“央行票據”) ;
10、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未來若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貨幣市場基金投資同業存單或其他品種,在不改變基金投資目標、不改變基金風險收益特徵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本基金可參與同業存單或其他品種的投資,具體投資比例限制按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

投資策略

1.整體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據對短期利率變動的合理預判,採用投資組合平均剩餘期限控制下的主動性投資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綜合分析巨觀經濟指標,包括全球經濟發展形勢、國內經濟情況、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物價水平變動趨勢、利率水平和市場預期、通貨膨脹率、貨幣供應量等,對短期利率走勢進行綜合判斷,同時分析央行公開市場操作、主流資金的短期投資傾向、債券供給、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資金互動等,並根據動態預期決定和調整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預期市場利率水平上升,適度縮短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以降低組合下跌風險;預期市場利率水平下降,適度延長投資組合的平均剩餘期限,以分享債券價格上升的收益。
2.類屬配置策略
類屬配置是指基金組合在國債、央行票據、債券回購、金融債、短期融資券及現金等投資品種之間的配置比例。實現基金流動性需求並獲得投資收益。
通過對各類別金融工具政策傾向、稅收政策、信用等級、收益率水平、資金供求、流動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斷,來確定並動態調整投資組合國債、央行票據、債券回購、金融債、短期融資券及現金等各類屬品種的配置比例,以滿足投資人對基金流動性的需求,並達到獲取投資收益的目的
3.個券選擇策略
在個券選擇層面,將首先考慮安全性因素,優先選擇央票、短期國債等高信用等級的債券品種以規避違約風險。除考慮安全性因素外,在具體的券種選擇上,基金管理人將在正確擬合收益率曲線的基礎上,找出收益率明顯偏高的券種,並客觀分析收益率出現偏離的原因。若出現因市場原因所導致的收益率高於公允水平,則該券種價格出現低估,本基金將對此類低估值品種進行重點關注。此外,鑒於收益率曲線可以判斷出定價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從而指導相對價值投資,這也可以幫助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於定價低估的短期債券品種。
4.套利策略
由於市場環境差異、交易市場分割、市場參與者差異、資金供求失衡、流動性等因素造成不同交易市場或不同交易品種出現定價差異現象,從而使債券市場上存在套利機會。在保證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將在充分驗證這種套利機會可行性的基礎上,適當參與市場的套利,捕捉和把握無風險套利機會,以獲取安全的超額收益。
5.回購策略
(1)息差放大策略:該策略是指利用回購利率低於債券收益率的機會通過循環回購以放大債券投資收益的投資策略。該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買入債券進行正回購,再利用回購融入資金購買收益率較高債券品種,如此循環至回購期結束賣出債券償還所融入資金。在進行回購放大操作時,基金管理人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關於債券正回購的有關規定。
(2)逆回購策略:基金管理人將密切關注由於新股申購等原因導致短期資金需求激增的機會,通過逆回購的方式融出資金以分享短期資金利率陡升的投資機會。
6.流動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將保持高流動性的特性,將建立流動性預警指標,動態調整基金資產在流動性資產和收益性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同時,密切關注本基金申購/贖回、季節性資金流動等情況,日曆效應等,適時通過現金留存、提高流動性券種比例等方式提高基金資產整體的流動性,以確保基金資產的整體變現能力。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同一類別內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每萬份基金已實現收益為基準,為投資人每日計算當日收益並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資人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第3位按去尾原則處理,因去尾形成的餘額進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為止;
4.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大於零時,為投資人記正收益;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小於零時,為投資人記負收益;若當日已實現收益等於零時,當日投資人不記收益;
5.本基金每日進行收益計算並分配時,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方式只採用紅利再投資(即紅利轉基金份額)方式,投資人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現金收益;若投資人在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時,其累計收益為正值,則為投資人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其累計收益為負值,則縮減投資人基金份額。若投資人贖回基金份額時,其對應收益將立即結清;若收益為負值,則從投資人贖回基金款中扣除;
6.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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