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 取消的職責
1、取消民營科技企業認定。
2、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由原縣工信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 劃出的職責
1、將全縣畜禽定點屠宰監管職責劃轉縣農牧局。
2、將縣非公有制經濟辦公室職責劃轉縣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
(三)加強的職責
1、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的有關職責。
2、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國內外貿易、經濟合作、中小企業、科學技術發展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科學技術、中小企業方面的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有關制度、標準,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擬訂全縣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地方標準和有關政策。
(二)研究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科技產業布局規劃、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科技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三)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科技產業升級和城鄉工業布局調整。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農貿市場等城鄉市場體系建設。
(四)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及商貿流通產業運行態勢,統計分析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產業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商貿流通、科技產業的應急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國防科技工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鹽業行政和醫藥等重要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五)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科技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景泰縣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
(六)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科技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指導招商引資工作;並負責上述領域內項目的核准、申報及組織實施。
(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並負責其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推進清潔生產;負責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全縣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八)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劃指導,推動全縣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九)指導協調工業和信息產業、商貿流通、科技領域的資源開發利用;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制定全縣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十)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制訂信息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保障重要通信。
(十一)負責協調推薦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等行業企業上市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等行業協會的工作。
(十二)承擔全縣商務領域綜合執法職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全縣名優產品的推薦申報,按有關規定對舊貨市場、拍賣、典當、租賃、直銷、再生資源回收、汽車流通(含二手車)、報廢機動車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承擔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鹽、食糖)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全縣酒類、成品油、煤炭、藥品等流通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天然氣流通市場監管工作。
(十四)指導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的認定和管理工作,依法審核、申報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五)負責對縣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負責牽頭全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申報、實施、監管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民間組織對全縣的無償援助項目。
(十六)負責組織全縣工業與信息產業、科技、商務領域的各類商務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新聞發布會等活動。
(十七)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統計等管理工作和技術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獎評審、表彰及市級科學技術獎的組織申報工作。
(十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縣工程和經濟系列職稱評定申報工作。
(十九)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管理。歸口管理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專利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十)承擔煤炭工業行業管理職責。負責煤炭市場經營管理及《煤炭經營許可證》等有關證件的審查申報、頒發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協調處理糾紛。
(二十一)負責全縣飲食服務行業服務和等級標準的審查報批認證工作,負責全縣賓館、飯店、餐館、美容美髮、洗染、人像、攝影和家政服務等行業的日常監管及等級申報評定工作;負責指導廣告業的發展。
(二十二)實施農藥準入管理,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原材料、新材料項目的核准和備案。
(二十三)負責國防信息動員保障工作;負責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震工作的監督管理。
(二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景泰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景泰縣商務局、景泰縣科學技術局、景泰縣中小企業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統計、檔案等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提案辦理、對外宣傳、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資產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接待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宣傳教育培訓與安全生產股
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業、商貿流通業、科技產業、中小企業方面的的政策法規;負責工商企業、信息和科技企業、中小企業的普法工作及職工和人才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局職工的技能及業務培訓工作;受理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事項;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全縣經濟系列和工程、技術系列職稱評定申報工作;負責全縣公民出境就業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科技領域的安全生產,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景泰縣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和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協會的組建及指導工作。
(三)發展規劃和行政審批服務股
擬訂工業和信息業、商貿流通業、科技產業、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措施;負責全縣工業、信息產業、商貿流通、科學技術、中小企業領域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招商引資工作;指導企業物流業態發展;負責全縣重點企業名單審報,協調推薦企業上市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商貿流通、科技領域的企業參加各類商務交易和洽談會、展覽會、展銷會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牆體材料改革的綜合協調及具體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職能。
(四)工業經濟股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經濟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工業經濟運行,搞好生產要素協調,定期統計分析工業經濟發展形勢;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業的節能減排工作;指導工業行業地方標準的擬訂;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建立和完善企業效績評定體系;參與擬定全縣電力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承擔全縣建築節能的綜合協調及具體工作;承擔全縣鐵路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內外貿經濟股
組織實施全縣內外貿經濟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內外貿經濟運行,定期統計分析內外貿經濟發展形勢;負責全縣與世貿組織有關的工作;負責全縣內外貿企業的申報、審核等工作;負責全縣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報廢機動車回收、酒類市場、成品油市場、舊貨市場、拍賣業、典當業、租賃業、直銷、汽車流通(含二手車)、的監督管理,負責專營產品、特殊商品、特種行業生產經營資格的審查、申報及證件發放工作;負責全縣飲食服務行業服務和等級標準的審查報批認證工作,負責全縣賓館、飯店、餐館、美容美髮、洗染、人像攝影和家政服務行業的日常監管及等級評定審報工作;負責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指導全縣廣告業的發展。
(六)市場建設與管理股
組織實施健全和規範全縣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食品放心工程、三綠工程等政策法規;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負責全縣商品流通行業管理及重要消費品(肉類、食鹽、食糖等)市場的儲備監督和調控工作;負責酒類商品的生產流通管理及食品工業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商務綜合執法及“12312”商務舉報投訴電話的接聽、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農貿市場等城鄉市場體系建設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
(七)信息產業發展股(信息動員股)
組織實施全縣信息產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行業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軟體服務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根據授權,處理涉外及協調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
(八)科技發展服務股
組織實施全縣科學技術方面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方針、政策、年度綜合計畫、有關制度、標準;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全縣科技實力和核心競爭力;負責提出上級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科技產業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申報工作;承擔全縣科技工作的考核職責;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科技領域重大科技專項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提出縣級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星火計畫等科技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自然科學基金、中青年科技研究基金等項目的管理;負責重大科技項目招標、評審工作,協調國家各類科技計畫在我縣的實施。
(九)中小企業股
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融資、信用擔保的相關政策、規劃和措施;定期統計分析中小企業發展形勢;負責中小企業完善培訓服務、完善網路服務、完善融資擔保服務、完善誠信服務、完善科技服務、完善行業服務、完善最佳化環境服務、完善管理諮詢服務八大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及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管理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產權交易、股權融資;負責審批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會同財政部門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項目審核和相關扶持資金的監督管理。
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一)企業技術中心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工信局側重於企業技術中心的培育和管理。縣發改局側重於企業技術中心的培育和項目申報,會同縣工信局共同做好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培育和管理工作。
(二)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分工。
工業、通信業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除工業、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
(三)關於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分工。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及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行業管理、與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協調職責,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氣管道運輸的綜合安全生產監管、事故調查處理職責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
(四)成品油庫的網路布局和成品油現場監管職責分工。
成品油市場監管職責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全縣加油站、成品油庫的網路規劃和布局建設職責,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
其他事項
景泰縣工信局所屬事業單位景泰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辦公室成建制劃入縣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