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機動車延緩報廢審批由景德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受理。
辦理條件,申辦材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承辦機構,
辦理條件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
申辦材料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3.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出具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5.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6.《機動車延緩報廢審批表》。
辦理程式
一、機動車經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二、經確認,機動車號牌號碼與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上記載的號牌號碼一致;
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在有效期內;
四、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已處理完畢;
五、已註冊登記、達到報廢年限但未達到國家規定強制報廢年限的機動車(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機車、輪式自行機械除外)。
辦理時限
法定許可時限 10日,承諾許可期限 1日
承辦機構
景德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