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財政局,為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財政局
- 主管:全市財政工作
- 文號:景黨發[2002]24號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
機構簡介
職能調整
1、將原市國有資產管理局組織實施國有企業財產監管的職能,交給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2、將原市國有資產管理局承擔的國有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職能,交給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
(二)劃入的職能
1、原由市國有資產管理局承擔的企業國有資產(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工作的職能。
2、原由市國有資產管理局承擔的制定和監督執行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規章制度的職能。
3、原由市審計局承擔的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的職能。
(三)增加的職能
1、對彩票發行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的職能。
2、對政府採購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的職能。
3、負責會計委派制度試點工作的職能。
(四)轉變的職能
1、改進預算制度、強化預算約束,逐步建立起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金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制度。
2、根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再承擔審批國有企業具體財務事項、下達財務計畫和考核指標的職能,擴大企業理財自主權。
3、改革國有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減少具體審批事務,擴大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自主權。
4、推行部門預算和逐步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理順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部門預算管理和預算監督的工作職責。
5、實行規範的轉移支付制度,逐步減少對各縣(市、區)財政的專項補貼。
6、取消市級財政周轉金,不再審批與之相關的生產經營項目。
7、不再保留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工作的職能。
8、取消每年一次的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強化經常性的財經監督檢查工作。
9、將全市註冊會計師統一考試的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申請註冊、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和執業情況進行年度檢查等項職能,交給市註冊會計師協會承擔。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制訂全市性財政立法規劃,擬訂地方性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草案及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內設機構
(1)辦公室、(2)綜合規劃科、(3)條法稅政科、(4)預算科、(5)國庫科、(6)行政政法科、(7)教科文科、(8)經濟建設科、(9)農業科、(10)社會保障科、(11)企業科、(12)農稅科(市農業稅徵收管理局)、(13)外經科、(14)會計科、(15)統計評價科、(16)財政監督科、(17)人事教育科、(18)市人民政府財經監督檢查辦公室、(19)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各科室的職能由市財政局按照本部門的主要職責劃分,報市編辦備案。
人員編制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職數20名(其中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職數1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