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4月6日印發景德鎮市有效應對疫情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有效應對疫情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6日
- 發布單位:景德鎮市人民政府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更大力度幫助中小企業特別是服務業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恢復發展,依據省政府《關於有效應對疫情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的若干政策措施》,現制定34條政策措施。
一、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
1.加大增值稅優惠力度。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2022年對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2.加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力度。2022年至2024年,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3.擴大“六稅兩費”減征範圍。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我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納稅人符合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上述“六費兩稅”減免優惠的,可依法申請抵減以後納稅期的應納稅費款或者申請退還。〔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4.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選擇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5.實施傳統手工技法制瓷產品增值稅簡易徵收。國家試驗區內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傳統手工技法制瓷產品,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6.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製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在原來3個月的基礎上繼續延長6個月;並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為6個月。〔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7.減免“房土兩稅”。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符合減免條件的納稅人,2022年按規定給予減免。因疫情影響,房屋業主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同時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按規定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8.協助紓解企業融資難題。紮實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和獲得感;推進“銀稅互動”擴圍增效,將“銀稅互動”範圍從A、B級納稅人擴大至M級納稅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深入開展銀稅互動,滿足小微企業個性化需求,幫助解決融資難問題。〔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9.切實做好創業擔保貸款服務。深度挖掘可通過靈活調整貸款還款安排、辦理轉貸等方式追加或轉為創業擔保貸款的貸款對象,擴大貼息政策惠及面。聚焦新市民、景漂、創業客群或小微企業需求實際,提高創業擔保貸款審批效率,提升用款便利度。2022年,全市創業擔保貸款發放額度不低於5億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金融服務中心、人行景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10.實施失業、工傷保險減負紓困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對餐飲、零售、旅遊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工傷保險費政策,符合條件的企業提出申請,經參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先行發放,其他行業可暫按此比例開展數據比對,做好政策實施準備。大力推廣“免申即享”、直達銀行賬戶的精準發放模式,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將資金直接返還至其繳納社會保險費賬戶。〔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11.加大創業孵化扶持力度。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對入駐人社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個人,因疫情生產、銷售未正常運營的,仍給予其實際發生運行費用60%的補貼。鼓勵創業孵化基地運營主體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入駐企業、個人,減免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等運行費用,對全額減免運行費用的運營主體,按實際減免費用的80%給予補貼,以每個入駐實體每季最高不超過1.3萬元為限額。享受減免的入駐企業、個人,不得重複享受運行費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12.緩繳住房公積金。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可依法申請緩繳。〔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財政局、人行景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13.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進一步擴大對普惠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貸款覆蓋面和規模,促進全市融資擔保餘額增長50%以上;持續推動擔保機構減費讓利,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實行分檔優惠擔保費率,將綜合擔保費率控制在1%以下,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單筆100萬元以下業務免收再擔保費;積極推廣運用“抗疫擔保貸”“專精特新貸”等25項普惠金融產品;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高信用擔保貸款占比,對500萬以內的擔保項目取消或減少反擔保物的要求,降低企業融資門檻。〔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服務中心〕
14.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持續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續貸條件的服務業、農產品保供市場主體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保持合理流動性。開設因疫情受困企業融資綠色通道,引導金融機構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信用信息等數據,創新專屬信貸產品和服務,加大對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投放,提高首貸、續貸覆蓋面。〔責任單位:市金融服務中心、人行景市中心支行、市銀保監分局〕
15.減免租金。2022年對承租國有房屋(包括國有企業和政府部門、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免除上半年2個月租金的基礎上,再減免1個月租金。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在減免租金3個月基礎上,再減免3個月。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承租從事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向出租生產經營用房的國有企業提出申請,由出租生產經營用房的國有企業根據其管理許可權審核批准。其中老租戶且符合減免條件的,可享受“免申即享”政策,直接辦理租金減免有關手續。對涉及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國有企業,必須確保將減免房屋租金落實到最終承租戶。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二、餐飲住宿、批發零售業紓困扶持措施
16.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園區將餐飲、零售企業、交通運輸、物流配送、外賣等企業員工納入“應檢盡檢”範圍,定期開展免費核酸檢測。對企業防疫、消殺支出給予50%以上補貼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17.加強對外賣等網際網路平台企業的行政指導,大力宣傳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引導網際網路平台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鼓勵網際網路平台企業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餐飲企業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費優惠。〔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18.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減半收取餐飲、住宿、食品生產企業鍋爐、鍋爐水(介)質等檢驗檢測費用的政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9.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園區向居民發行政府消費折扣券,支持餐飲企業參加景德鎮“瓷宴菜餚”烹飪大賽,打造景德鎮“三宴”餐飲品牌。大力推廣自提、外賣、無接觸配送方式。支持企業參加第二屆中國米粉節和2022贛菜美食文化節,對參展企業免收展位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20.對受疫情影響繳納水、氣費用有困難的餐飲、住宿業企業、個體工商戶不停水、不停氣,免收在疫情影響期間產生的欠費違約金。〔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務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21.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園區對零售企業在電商平台開設店鋪的相關費用,給予適當補助。鼓勵在電商平台設立“景德鎮銷售專區”,組織我市陶瓷產品、農副食品等特色優勢產業重點企業入駐銷售,鼓勵縣、區級財政給予適當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22.對市、縣(市、區)兩級商務主管部門已經舉辦的促商貿消費性展會因疫情影響而中止展會活動的,在原有辦展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展覽面積在1萬-5萬平方米和5萬平方米以上的,分別給予主辦單位5萬元和1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三、文化旅遊業紓困扶持措施
23.延續實施旅行社暫退質保金。旅行社可繼續申請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標準為應繳納數額的80%,補足質保金的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推進保險替代質保金試點工作,在全省推廣保險替代質保金。〔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市銀保監分局〕
24.加強惠企融資支持。不斷補充貸款風險補償資金,鼓勵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通過“文企貸”、“文旅貸”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文旅相關初創企業、中小微企業和主題民宿等個體工商戶分類予以小額貸款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前景較好的A級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鄉村旅遊經營單位、星級酒店、旅行社等重點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積極拓展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業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單列信貸計畫、專項考核激勵等方式支持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業務發展,力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年累放貸款戶數、年累放貸款金額逐年合理增長。〔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文旅局、市金融服務中心、市銀保監分局、人行景市中心支行〕
25.支持文旅企業參與政府採購。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相關企業參與政府住宿、會議、餐飲等採購。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等組織的工會、會展、學習教育、研學等活動。支持文旅企業藉助中國景德鎮國際陶瓷博覽會等展會、展覽、賽事、論壇、節慶、演藝活動,針對商務遊客、冬粉觀眾、參展商等不同群體開發高品質會展旅遊產品、個性化定製旅遊服務等。〔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文旅局、市總工會〕
26.提振消費信心促進企業穩增收。適時開展“百城百夜”文旅消費季,促進文旅消費。加快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和國家級、省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建設,推動小微企業納入中國銀聯“紅火計畫”支持範圍,對企業銀聯二維碼交易產生的手續費,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返還,並對舉辦的文旅消費活動予以特惠商戶折扣。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的前提下,安全有序推動“引客入景”和“本地人游本地”,鼓勵各縣(市、區)結合實際,發放文旅消費券,引導廣大遊客消費。〔責任單位:市文旅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27.推動落實省內帶薪休假和開展省內療養,鼓勵各級學校、教育機構在省內開展研學活動。〔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體局、市文旅局、市總工會〕
四、交通物流業紓困扶持措施
28.保障公共運輸運輸穩定運行。2022年暫停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免徵輪客渡、公交客運、捷運、計程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運輸運輸服務增值稅。鼓勵出租汽車公司對個體經營戶減免2022年上半年2個月管理費,共克時艱,共抗疫情。積極做好農村客運及出租汽車行業油價補貼資金髮放工作。開展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專場考試。〔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交通局〕
29.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設,提升信息化水平、擴大用戶規模、增加服務項目,幫助更多中小物流企業降低信息成本。鼓勵物流園區、倉儲設施運營方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租金等費用。〔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五、工業紓困扶持措施
30.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自2022年4月1日起,按國家統一規定,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以及“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按規定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人行景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31.激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成功申報國家高新技術的中小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32.鼓勵製造業大型企業通過產業紐帶、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協作、開放套用場景等方式,將中小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帶動中小企業最佳化生產經營、提升產品質量。大力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通過政策傾斜不斷發展壯大,促進結構最佳化和轉型升級,努力形成我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方陣。〔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33.嚴格執行《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對採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採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通過加強採購需求管理,落實預留採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採購等措施,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採購中的份額,並在政府採購預算中單獨列示。對於已選擇“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採購項目或採購包,非中小企業不得參與其政府採購活動。加大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採購的具體情況的公開力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
34.落實國家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推動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大型企業及時支付採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服務的賬款,從源頭防範層層拖欠形成“三角債”。嚴禁以不簽契約、在契約中不約定具體付款時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規避及時支付義務的行為。〔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