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城區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景德鎮市城區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我市城區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改造,加強和規範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區菜市場是指本市主城區包括珠山區、昌江區及城區範圍內擬新設立或升級改造的以固定攤位(包括攤位、店鋪、營業房等)和相應設施主要銷售果蔬、肉禽蛋及其製品、水產品、乳製品、豆製品、調味品、熟食鹵品、醃臘製品、水果、糧油及其製品等農副產品且經營面積不低於600平方米的室內交易場所。
第三條城區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市財政每年根據當年升級改造項目預算情況做出開支計畫,採取以獎代補形式在市級財政預算中安排。
第四條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菜市場的升級改造工作,重點用於市場基礎設施的升級改造、市場安全隱患的整改和必要的軟、硬體設備的添置及管理服務提升等。
第二章申請條件和程式
第五條新設立或升級改造的菜市場必須符合景德鎮市城市整體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對拆除重建的菜市場,在土地出讓時,應當把拆一還一的原則作為規劃前置條件。開發企業須按《景德鎮市城區菜市場建設與改造規範》要求配建新菜市場,配建完成後交由屬地政府委託商務主管部門(或專門機構)進行統一管理。
第六條申請升級改造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的項目,由業主單位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或專門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屬地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初審後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報市政府批覆同意後,納入當年度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名單。
第七條申請新設立或升級改造的菜市場須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書面申請材料:
(一)菜市場項目建設改造申報書;
(二)改造設計方案、施工圖紙、效果圖[由業主單位委託區商務局(或專門機構)統一制定];
(三)工程投資預算和資金籌集方案;
(四)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土地證(房產證)等複印件。
第八條申請材料和設計方案經所在地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初審後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批准和備案。
第三章資金支持標準
第九條經批准同意新設立或升級改造的菜市場建設改造項目,按照統一標準、統一設計、統一監理、統一驗收的要求,由區商務局(或專門機構)具體負責實施。
(一)對符合申報條件整體改造的菜市場項目,按照《景德鎮市城區菜市場建設與改造規範》標準進行改造後,改造標準在800元/平方米以上,市財政按640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補助,其餘部分由業主自籌資金承擔。
(二)對符合申報條件進行整體改造或部分改造的菜市場項目,改造標準在800元/平方米以下(含800元/平方米)的部分,由市財政、業主按8:2的比例分攤,即市財政承擔80%,產權單位承擔20%。
(三)對新建菜市場,必須按照《景德鎮市城區菜市場建設與改造規範》標準進行建設。如新建菜市場項目享受了土地規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市財政不再另予補助,由投資者(業主)自行全額承擔。
新建菜市場設計方案、施工圖紙、效果圖,須報區商務局(或專門機構)備案同意。
(四)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一般性局部改造和市場內部環境整治的菜市場提升項目,根據實際費用情況由市財政在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額度內予以補助。提升項目的施工圖紙、提升方案統一由區商務局(或專門機構)負責,並按要求對提升項目比照改造項目進行監理和組織驗收。菜市場提升項目的申報、批准及驗收程式參照改造項目。
(五)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社區菜店,市級財政對每個菜店的設備添置和軟體提升改造提供一次性2萬元的財政補助。申報、審批及驗收程式參照提升項目。
第四章項目管理與資金撥付
第十條區商務局(或專門機構)負責對各菜市場項目建設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各菜市場業主按標準化菜市場要求進行建設、改造、提升;聘請有資質有經驗的工程項目設計機構編制各菜市場建設改造設計方案、施工圖紙、工程預算等;聘請有資質的工程監理機構人員全程對菜市場的建設改造進行監理,對完工項目決算進行把關審定;並按要求在項目完成後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對財政支出項目進行績效評價。
第十一條經批准同意升級改造的菜市場項目開工後,由市財政將應承擔的補助資金50%撥付給區財政,區財政將財政補助資金按程式規定撥付給項目實施單位,作為項目啟動資金。剩餘50%的財政補助資金待項目改造驗收合格後,再按實際核算撥付。
第十二條新設立及升級改造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景德鎮市城區菜市場建設與改造規範》實施,項目完工後,由項目所在區商務局、區財政局進行驗收,再向市商務局提出複查,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集中複查。
第十三條區級驗收及市級複查時需提交材料:
(一)業主單位自評報告(包括市場基本情況、投資建設情況、預算取得的效益等)和項目驗收申請表;
(二)改造前後的市場圖片;
(三)有資質部門出具的項目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施工契約、購置設備、材料及工程清單及相關發票、契約等資料;
(四)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對項目進行驗收的正式驗收報告。
第十四條項目驗收材料由區商務局統一編製成冊。驗收由區商務局牽頭,複查由市商務局牽頭。驗收和複查由區商務局、市商務局分別會同區財政局、市財政局組織商務、財政、以及財務、工程專業人員等組成驗收、複查小組,依據有關標準,通過聽取匯報、現場察看、核對資料、諮詢提問等方式,對項目進行驗收和複查,並分別出具驗收、複查報告。
第十五條資金撥付。菜市場項目經驗收、複查合格並經公示無異議後,市財政將剩餘50%補助資金撥付到區財政;再由區商務局向區財政局出具《關於提請撥付年度城區菜市場建設改造項目補助資金的函》,提請區財政將剩餘50%補助資金足額撥付到項目單位。
第五章資金監管
第十六條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切實做好項目申報、組織實施、審核驗收和資金撥付等工作,按照規定用好專項資金,不得改變資金使用方向,不得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確保資金足額撥付給項目單位。對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將收回已安排的專項資金。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強化監督檢查,實行動態跟蹤,及時掌握工作進度,抓出實效,確保項目工程順利推進。
第十七條項目資金使用單位應接受同級和上級財政、商務部門的監督檢查,並接受同級和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檢查。如出現項目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助資金,或出現截留、挪用補助資金等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收回已安排的專項資金,並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第427號令)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和市商務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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