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人民代表大會

景德鎮市人民代表大會

景德鎮市人民代表大會是景德鎮市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景德鎮市人民代表大會由全市4個縣(市、區)民主選舉產生的近300名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成,每屆任期5年。景德鎮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經過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景德鎮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人民代表大會
  • 成立地點:江西景德鎮
  • 每屆任期:五年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景德鎮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主要職權是:在景德鎮市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審查和批准景德鎮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選舉景德鎮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景德鎮市長、景德鎮副市長,景德鎮市人民法院院長、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省人大代表;聽取和審查本級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查景德鎮市人民政府和景德鎮市人民法院、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議;撤銷景德鎮市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機構設定

景德鎮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設5個專門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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