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的職責是貫徹執行上級及本區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統一管理全區的社會保險工作;協助草擬全區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檔案,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及本區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統一管理全區的社會保險工作;協助草擬全區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檔案,並組織實施。(二)做好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工作,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審核、支付工作。(三)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審核、收繳、撥付、報銷工作。(四)做好企事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工作,負責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的審核、收繳、撥付工作。(五)做好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及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的年檢工作。(六)做好漁農村養老保險的管理工作,負責漁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包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的審核收繳、支付工作。(七)做好編制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工作,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八)辦理區政府、區社會保險委員會及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