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普陀區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隸屬:普陀區人民政府
  • 主任:魏 靜
  • 性質:國家機關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1、研究提出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計畫,擬定有關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年度、中期、長期計畫。
2、會同區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本區產業政策的實施方案、產業結構的調整規劃,並協調和監督實施,促進全區產業結構的合理化。
3、組織制訂區國土開發、整治、保護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區人口、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計畫。
4、指導促進區市場體系的建立,組織制定全區、區域性大市場的綜合發展規劃、總體布局與重大調控措施,提高本區的市場化程度和市場組織程度。
5、代表區政府審核1000萬美金以下國家鼓勵類和允許類外資項目,辦理批覆、頒發批准證書、企業歇業註銷等相關手續。指導、幫助區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項目的聯繫、協調、考察,並協助企業辦理報批手續。
6、做好區域固定資產投資投產總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的綜合平衡工作,編制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會同擬訂本區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計畫,明確地塊建設項目的立項條件,辦理投資項目的計畫批准檔案和申報工作。做好投資計畫的實施、跟蹤、協調和服務。
7、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研究、制定科技發展計畫,提出發展方向、重點及相應的有關措施,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
8、研究社會事業(包括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人口、社會保障等)發展中的難點、熱點、重點問題,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同經濟發展的相應關係。
9、負責市場中介包括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的綜合協調管理,協調政府有關部門、中介行業協會、市場中介機構之間的關係;會同登記管理部門、業務管理部門加強對市場中介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
10、負責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11、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領導分工

魏 靜
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兼統計局、物價局局長)
全面負責委內工作。
寧克標
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檢組長、支部書記、副主任
(兼統計局副局長)
負責分管紀檢、支部、統計,協管節能減排工作。
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負責分管社會發展、節能減排工作
邊慧夏
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負責分管辦公室、綜合計畫、產業調研、體改工作
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負責分管投資管理、物價工作

內設機構

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設9個科(室),1個所,1箇中心:
1、辦公室
2、綜合計畫科
3、投資管理科
4、社會發展科
5、產業調研科(節能辦)
6、體制改革科
7、統計科
8、統計調查中心
9、價格監督科
10、價格管理科
11、物價檢查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