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普陀區就業管理服務處是普陀區政府部門,主宣傳《勞動法》、《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和《浙江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配套政策法規,規範企業勞動用工行為和提高參加失業保險的意識。要職能是

主要職責
(一)宣傳《勞動法》、《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和《浙江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配套政策法規,規範企業勞動用工行為和提高參加失業保險的意識。(二)負責全區就業和再就業統計工作;建立勞動力年度供求預報測制度和下崗失業情況預測預警制度;發布勞動力市場價格信息,指導勞動力市場建設。(三)面向下崗失業人員、新成長勞動力、進城務工人員和漁農村勞動力等各類失業人員開展失業登記、求職登記、職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等一條龍服務。(四)負責就業和再就業政策的宣傳,並對就業和再就業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協調,對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優惠政策的審查和認定。(五)開展失業保險費收繳和失業保險金的審核、發放工作,加強失業保險基金管理,確保資金按時、足額支付。(六)開展全區就業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街道(鄉鎮)、社區就業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七)加強勞動力市場軟、硬體和網路化工程建設,實現網路互聯和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資源共享,組織召開用工洽談會。規範勞動力市場管理,開展各類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年檢、審查和監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