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適文化

普適文化

普適文化,顧名思義,就是“普遍適應的文化”。要知道何謂“普適文化”,必須了解何謂“普適價值”(Value Applicable to All)。從某種意義上講,“普適文化”就是“普適價值”的一種體現或衍生物;反過來,“普適價值”是從“普適文化”中抽象出來的價值觀。

“普適價值”是指某一民族的文化具有普遍適用性、即適用於全世界或全人類的價值。例如,不少學者常常談到“中華文化的普適價值”,意思是說中華民族的文化具有普遍適用性,即適用於全世界或全人類的價值。然而,由此類推,其他的民族也可能說他們民族的文化具有普遍適用性,或適用於全世界或全人類的價值。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普適價值”不等同於“普世價值”(Universal Value),它包括“民主、自由、公平、正義、權利、博愛、環保、和平、和諧、慈善、慈悲、仁愛、人性、平等、寬容、科學、理性”等等。顯然,這些價值是出自世界各族、各國、各種文化,但又不是某一個民族或某一種文化所特有、所獨具的,它們是當今全世界各國各族人民追求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普世價值”這個概念所強調的,就是全人類共同的理念,共同的理想;這些理念或理想是超越於民族界線之外,超越於民族分野之上的。就其已經蘊含在各種文化之內而言,可以將其比喻為各民族文化價值的公約數;就其實際包括了各民族文化的理想而言,又可將其比喻為各民族文化價值的公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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