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設在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軍訓工作機構,中國共產黨學校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高等學校人民武裝部
- 外文名:people’s armed forces departments in regular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
編設部長和若干專職武裝幹部。在學校黨委和上級軍事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①貫徹執行學生軍訓的方針政策。②負責組織學生軍訓,制定學生軍訓和軍事課教學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③負責學生軍訓的槍枝、器材管理和物資保障等工作。④制定學生軍訓和軍事課教學有關的規章制度。⑤組織武裝幹部和軍事教師的政治、業務學習和培訓。⑥協助學校相關部(處)鞏固學生軍訓成果;協助學校相關部門組織教職工國防教育工作。⑦協同軍事部門組織學生培養預備役軍官的短期集中訓練。⑧協助街道做好兵役、動員工作,搞好校內的預備役人員登記。⑨協同學校有關部門做好擁軍優屬和軍民共建工作。⑩完成學校黨委和上級軍事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0世紀50年代末,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城市以廠礦、企業、學校、機關為單位建立民兵組織。學校以民兵訓練的形式對學生進行軍事訓練和國防教育,一些高等學校成立民兵師後,設立了人民武裝部。1961年,沒有設立人民武裝部的高等學校陸續建立人民武裝部,配備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文化大革命”期間,普通高等學校人民武裝部工作陷於癱瘓。1978年,普通高等學校和其他企業事業組織均恢復設立人民武裝部,配備專職人民武裝幹部,列入本單位編制。198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聯合下發檔案,要求學校武裝部按編制配齊人員,調整充實。此後,全國高等學校普遍設立了人民武裝部。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