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按照病人在醫院看病需要掛號的種類,有普通和一般等之分.
普通門診就是診者自覺或他覺軀體或精神上有異常表現而來就診的人群,其病情允許在門診時間裡根據醫生的安排進行檢查和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門診
- 分類:普通和一般門診
- 類型:醫院下設
- 性質:醫療機構
掛號要求
基本要求
機構
(一)至少設1個一級科目或2個二級科目,或者設4個以上的專業科室。
(二)至少設有藥房、化驗室、X光室、處置室、治療室、消毒供應室、注射室、醫療質量控制室。
二、人員
(一)門診部主要負責人應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並經執業註冊,在一級以上醫院從事臨床工作5年以上,身體健康並能親自主持醫療工作。
(二)設2個二級科目的,至少有5名執業醫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本專業醫師,臨床科室至少有1名主治醫師職稱以上的執業醫師。所有醫生應具有《醫師資格證書》並經執業註冊。
(三)至少有5名護士,其中至少有1名有主管護師以上職稱的專科護士,所有護士應具有《護士執業證書》並經執業註冊。
(四)醫技科室至少配有1名中級以上職稱的衛生技術人員。(五)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不低於50%。三、建築、設施與環境
建築
(一)門診部相對獨立,有單獨通道,與同類醫療機構的直線距離不少於1公里。
(四)門診部的地面裝修要使用防滑、防噪音的材料,牆面使用材料易於清洗消毒,建築布局符合衛生學要求,要有一定的區域劃分,應做到人、物流向合理,污、潔相對分開。
(五)門診的基礎設施,包括消防、環境保護、放射衛生,要經相應的消防、環保、疾病控制等部門檢測驗收合格。
(六)消毒供應室符合衛生部《醫院消毒供應室驗收標準》的要求。(七)藥房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八)檢驗室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
設備
(二)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
(三)藥房應配備和提供與藥學部門承擔任務相適應的儀器和設備。
五、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計畫生育手術、性病、醫療美容、精神病診療服務的,應依據有關規定申請批准。
六、門診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