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審計

普通審計亦稱一般審計、例行審計,是特殊審計的對稱,指審計機構按照常規進行的一種經常性的例行審計。[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審計
  • 類屬:審計
  • 別稱:一般審計、例行審計
  • 釋義:按照常規進行的經常性的例行審計
主要內容
在審計的範圍、時間、手續和目的等方面均無特別要求,而均按照通行慣例辦理的審計。例如,審計機關按照審計工作計畫,定期或輪番地對被審計單位實施財政、財務審計,即屬普通審計。普通審計在範圍、時間、目的等方面都已形成普遍接受的原則和公認為正確的慣例,因而較易於為公眾所接受和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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