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蘭店市林業水利局

普蘭店市林業水利局,普蘭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林業水利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蘭店市林業水利局
  • 主管:林業水利工作
  • 屬性:普蘭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擬定: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
機構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普蘭店市林業水利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水利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行政工作方針。
2.根據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建設總體規劃,組織編織和實施全市水利工作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參與制訂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利行政業務的論證工作,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規劃,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和協調城市建設中涉及水利設施的配套工作。
3.統一管理調配全市水資源,指導全市水文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的徵收,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組織監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
4.擬定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
5.負責全市防汛抗旱,河道規劃設計,負責全市河道堤防、沿海防潮堤的治理管理及占河、灘、清淤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的徵收。
6.負責城市供水行業管理,供水企業資質審核,發證和源水價格,自來水價格核定。
7.負責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和排水費徵收工作。
8.組織實施水利行政監察執法工作。
9.主管各類水利工程,指導全市農村水利、鄉鎮供水,人畜飲水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社會化服務體系,水土保持規劃及水土流失補償費的徵收工作。
10.負責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加強水利政策法規宣傳教育。

領導班子

楊平仁  局長
於 波 副局長

內設機構

綜合科 工程管理科 水政水資源科 農田水利科 城市供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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