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尼亞制

拜占庭帝國封建化過程中實行的一種與西歐采邑相似的土地封賞制度。盛行於公元11世紀。獲得封賞的吉那特逐漸把封賞的土地(普羅尼亞,意為“監護”、“照管”)變成世襲領地,向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農民徵收地租和代役租,並將其中一定份額交給國家。此制加速了拜占庭自由農民喪失土地的過程。以後此制又流行於東歐斯拉夫人國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