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瓊(吉隆縣公安局副局長)

普瓊,吉隆縣公安局副局長,2014年獲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人物簡介,違紀通報,

人物簡介

吉隆縣公安局副局長

違紀通報

吉隆縣公安局在娛樂場所接待工作組問題。2014年,吉隆縣公安局在吉隆縣吉隆鎮情海KTV共接待工作組18次,總計消費53545元。市紀委給予吉隆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頓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吉隆縣公安局政委米瑪次仁、公安局副局長普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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