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糧食局
- 地點:普洱市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糧食(含食用油,下同)戰略性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提高糧食供應保障能力。
主要職責
普洱市糧食局主要職責:
(一)普洱市糧食局擬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計畫以及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落實省下達的糧食進出口計畫;提出收儲、動用市級儲備糧、地方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承擔市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負責深化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二)普洱市糧食局負責全市、縣(區)糧油儲備調節體系建設,科學合理確定儲備規模,制定儲備糧管理辦法,做好各級儲備糧管理工作。
(三)普洱市糧食局承擔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糧食市場監管;貫徹執行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承擔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做好糧食價格檢測預警和應急預案,為政府巨觀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四)普洱市糧食局擬訂全市糧食安全的中長期規劃,做好糧食安全發展戰略研究;作出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糧食流通、糧食儲存和加工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項目儲備。
(五)普洱市糧食局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最低收購保護價政策;為確保糧油食品安全做好質量監督檢驗工作;執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負責軍隊糧食供應管理;指導協調救災救濟,移民安置及國家重點建設的糧食供應。
(六)普洱市糧食局承擔基層糧食部門的行業指導,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指導企業搞好糧食經營,在糧食市場中充分發揮主渠道作用;協調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的管理使用,做好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考核工作。
(七)普洱市糧食局承辦普洱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普洱市糧食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
(一)普洱市糧食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人事、信訪、保密、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糧食流通信息網路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普洱市糧食局政策法規科(監督檢查室)
圍繞《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擬訂糧食流通的相關法規、規章並監督執行;負責糧食行政許可事項、執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和糧食最低收購價格;執行相關地方糧食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依法行政和糧食流通監督監管工作,依法對糧食收購、存儲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三)普洱市糧食局調控科
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品種供求平衡計畫;落實省下達的糧食進出口計畫;對國家、省、市撥付的糧食政策性業務補貼資金和費用進行監督、檢查;編報國家、省、市儲備糧油的年度財務計畫和會計決算;協同有關部門落實災區、庫區移民、缺糧貧困地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以工代賑的糧食供應;承擔糧食市場價格監測和糧食應急預案的有關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和糧食信貸、稅收、財務的相關政策;承擔全市糧食流通的協調事務和行業統計;匯總財務、會計、糧油統計報表工作;負責收集糧食流通的市場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和指導全市糧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普洱市糧食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普洱市糧食局儲備調運科
承擔市級儲備糧油行政管理責任;組織落實市級儲備糧收儲、輪換和動用計畫,提出市級儲備糧庫點意見並負責資格審查;制定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的受理初審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管理辦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糧油倉儲企業的科學儲糧、安全保管、防治和檢查工作,負責擬訂全市糧食庫點建設計畫、糧倉維修工作意見;負責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普洱市糧食局軍供科
負責軍隊糧油籌措供應管理及軍糧財務工作,做好軍糧票證等管理工作;承擔深化軍糧供應體制改革工作。
(六)普洱市糧食局流通與科技發展科
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糧食物流基礎設施和科技發展規劃及有關年度計畫,承辦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市級投資項目的制定申報有關工作;指導糧食倉儲設施功能提升管理;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和農戶科學儲糧;負責糧食經濟學會、糧食行業協會日常工作,指導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和考核工作;承擔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人員編制
普洱市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