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縣鹽政稽查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科級建制,主管全縣鹽業工作,具體履行全縣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職能,隸屬於涼山州鹽政市場稽查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格縣鹽政稽查所
- 職責:管理全縣鹽的生產、調撥計畫
- 機構設定:辦公室、鹽政股、業務股
- 所長:李錦
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縣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縣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上級鹽業主管部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鹽政股、業務股、財務股、工會、運銷站。
領導介紹:
李錦,鹽政稽查所所長,法人,主持全面工作。
附註:普格縣鹽業糖酒副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是全縣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全縣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由四川省鹽業總公司涼山配送中心、四川省鹽業總公司西昌支公司負責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