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1998年由原人事局和原勞動局合併成立,全名:普格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格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Puge CountyPersonnel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地區:涼山州普格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能:改革及機構編制工
- 簡稱:普格縣人事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服務職責,辦事指南,地址,
機構簡介
普格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1998年由原人事局和原勞動局合併成立。是縣政府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推進人事、勞動節和社會保障機制工作,推進人事、勞動節和社會保障機制制度改革的職能部門。現有人員編制10人,其中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人。除機關內設科室外,主管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就業服務管理局兩個二級局和人才交流中心。在局班子堅強有力的領導下,全局職工精誠團結,以“團結、和諧、廉潔、務實,創一流服務型機關”為實踐主題,是一支業務精、作風硬、素質高的戰鬥集體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制度改革和勞動就業改革,指導企業改革的實施。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畫,參與研究行政事業機構改革工作。
2、負責推進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工作,指導協調各機關單位、區工委、鄉鎮公務員制度的實施,依法對全縣國家公務員進行綜合管理。建立人才市場管理人才交流機構,負責大中專畢業生指導性就業和調整以及軍隊轉業幹部和復退軍人。
服務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制度改革和勞動就業改革,指導企業改革的實施。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畫,參與研究行政事業機構改革工作。
2、負責推進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工作,指導協調各機關單位、區工委、鄉鎮公務員制度的實施,依法對全縣國家公務員進行綜合管理。建立人才市場管理人才交流機構,負責大中專畢業生指導性就業和調整以及軍隊轉業幹部和復退軍人的安置工作。
3、統籌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制定勞動就業制度改革方案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勞動就業服務體系,指導管理勞動力市場。
4、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定(考試),職務聘任,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技術等級考試工作,綜合管理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鑑定等職業教育技能開發工作。
5、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編制工資計畫、實施工資政策制定企業工資及其勞動報酬制度和管理體制總體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企業人員工資及其它勞動報酬分配關係,制定企業工資總額及經營收入管理辦法,指導企業內部分配,建立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並組織實施。
6、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的審批工作,推進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制度的實施。完善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綜合管理社會保險工作和社會保險事業機構。
7、負責勞動關係的協調和勞動監察工作,指導種類企業的勞動管理,綜合管理契約和集體契約工作。負責勞動契約鑑證工作。
8、負責有關懲戒與申訴控告工作,指導實施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制定人事勞動爭議仲裁的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執行。參與處理重大人事勞動爭議仲裁案件。
9、依法承辦提請縣人大黨委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落實和完成州人事局、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達的各項任務。
辦事指南
一、考錄國家公務員 錄用單位根據三定方案及職位空缺情況由錄用單位提出錄用職位申請,並填報考錄方案縣人事局報上級人事部門審批,審批同意由州人事局統一組織招考。
二、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聘用單位根據編制及職位空缺情況向縣人事局提出考聘書面申請,並填報考聘方案,縣人事局報上級人事部門審批。 (2)發布考聘公告。公布考聘單位、職位、人數、條件、考試科目及報名、考試考核時間地點。 (3)統一筆試、面試。由縣人事局統一時間進行筆試,公布筆試成績,並由高分到低分按考聘人數一定比例進行結構化面試。 (4)公布綜合成績。按筆試結構化面試成績比例計算綜合分,統一公開考生成績。 (5)體檢。按考聘實有人數由高分到低分集中考生體檢。 (6)考核。由縣人事局和考聘單位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核。 (7)辦理聘用手續。體檢、考核合格後,由縣人事局辦理聘用手續。
三、幹部異地調入 1、擬調入幹部必須是我縣的高、尖缺人才,學曆本科以上(夫妻分居除外),並經研究同意。 2、用人單位行先到縣編辦申請領取《空缺編制卡》後,填寫《幹部調進、調出呈報表》一式兩份,附對方人事局或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同意調動函。專業技術人員附本人學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複印件;夫妻分居的附結婚證和愛人戶複印件,以上複印件需帶備原件以便核對。3、對呈報材料進行初審,發調檔函,審核檔案後,同意調入的發調令。調動幹部回原單位辦理調動手續,持調出地人事部門開具的行政、工資、組織等介紹信到我局辦公室報到 ,並介紹到用人單位報到。4、報到後,持介紹信、戶口遷移證到縣公安局戶籍科辦理入戶手續。
四、公務員非領導職務和股(站、所)級職務任免 1、機關、事業單位股(站、所)級職務任免 (1)單位填寫職位空缺、任免理由報告一份; (2)縣人事局對職位設定和任職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3)縣人事局考察組以擬任免人員進行考察; (4)經縣人事局研究後,由縣人事局發文任免。 2、科員、辦事員任免 晉升科員職務,由單位填報晉升方案、擬晉升人員名冊(一式二份)到縣人事局,經縣人事局審批同意後,單位行文任免檔案和國家公務員任免審批表(一份)送縣人事局備案。
五、轉正定級 1、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個人寫好書面總結,單位填好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表; 2、單位和主管局審核後報縣人事局審批行文。
六、工資審批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晉升或調整 根據調資的檔案精神,符合調資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填好個人檔案工資表(一份)和名冊表、增資審批表(一式三份)報縣人事局審批。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 工作人員由於職務(崗位)變動需要變動工資的,由所在單位填好工資變動審批表(一式三份)、個人檔案工資表(一份)報縣人事局審批。 3、轉業幹部和調入人員的工資確定 轉業幹部和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要提供檔案資料,分別填好轉業幹部工資審批表和變動工資審批表,縣人事局根據檔案規定重新確定工資。
七、津、補貼 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於學歷變更、警銜晉升、崗位調整等需要變動津貼(補貼)的,由所在單位填好個人審批表(一式三份)報縣人事局審批。
八、幹部退休 1、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幹部,不需本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後,到縣人事局領取填寫退休報批表,不住公房的需寫出建房補助申請,建房補助申請須寫清楚自行解決住房、不住公房,與真寫好的報批表一起由單位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後連同一張相片報縣人事局按審批許可權審批發證。最遲於年齡滿的次月辦完退休手續(此要求只適用於本條)。 2、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但已達到涼山州規定的退休年齡(男55周歲、女50周歲),本人自願退休的,由本人用鋼筆寫出書面申請,經申請人所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並加蓋公章後交到人事局。經研究同意後領取退休報批表,其他程式同第1條。 3、未達國家、省、州規定退休年齡的幹部,由於本人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病退條件的,本人自願申請病退的,須出具縣勞動力鑑定委員會簽章的病情證明,經所在單位簽字同意並加蓋公章後交人事局。經研究同意後領取退休報批表,其他程式同第1條。 4、退休費比例計算 類 工作年限及比例 別 10以內 10-20年 20-30年 30-35年 35以上 機關幹部 40% 60% 75% 82% 88% (事業單位職 50% 70% 80% 85% 90% 工機關工人 其中:因病 完全喪失工 50% 55% 60% 65% 作能力退職) (獨生子女 增加比例) 5%
地址
普格縣普基鎮政文西路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