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威

普威(尼美舒利片),適應症為本品適用於慢性關節炎症(包括類風濕性關節炎和骨關節炎等);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經;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發熱症狀等。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普威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環氧化酶-2抑制劑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核准日期,

成份

化學名稱: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醯胺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3H12N2O5S
分子量:308.31
普威

性狀

本品為類白色或微黃色片。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慢性關節炎症(包括類風濕性關節炎和骨關節炎等);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經;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發熱症狀等。

規格

0.1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片~1片),每日二次,餐後服用,按病情的輕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兒童常用劑量為每日5mg/kg體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藥劑量應嚴格遵照醫生的規定。醫生可以根據情況適當減少以上所列的劑量。

不良反應

主要有胃灼熱、噁心、胃痛等,但症狀輕微、短暫,很少需要中斷治療。極少情況下,患者出現過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體抗炎藥一樣可能產生頭暈、嗜睡、消化道潰瘍或腸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詹森綜合徵(Stevens-Johnson Syndrome)等。

禁忌

1.對本品或其它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
2.胃腸道出血或消化性潰瘍活動期患者。
3.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
4.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可與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體抗炎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2.有出血性疾病、胃腸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劑治療或抗血小板聚集藥物的患者應慎用。
3.本品通過腎臟排泄,如有腎功能不全,應根據內生肌酐清除率相應調整用藥劑量。
4.在服用本品之後,如出現視力下降,應停止用藥,進行眼科檢查。
5.將本品放置於兒童不易接觸的地方。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目前尚未通過實驗證實對胎兒是否有毒性,不推薦妊娠婦女套用;目前也未證實本品是否通過母乳排出體外,同樣不推薦哺乳期婦女套用。

兒童用藥

兒童的安全性尚未確立,故不推薦用於兒童。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因腎功能減退,用量應嚴格遵照醫囑,醫生可根據情況適當減少用藥劑量。

藥物相互作用

由於本品血漿蛋白結合率高,可能會置換其它蛋白結合藥物。

藥物過量

超量中毒應予緊急處理包括洗胃、催吐、服用活性炭,同時予以對症支持療法。

藥理毒理

本品屬非甾體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其作用機理可能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0.1g,其達峰時間1.22~2.75小時,半衰期2~3小時,作用可持續6~8小時。本品幾乎全部通過腎臟排泄,即使多次服用也不會出現累積現象。

貯藏

密封,乾燥處保存。

包裝

藥用聚氯乙烯鋁箔包裝。
(1)6片×1板 (2)6片×3板 (3)10片×1板 (4)10片×3板

有效期

暫定36個月

執行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標準》(試行)WS-642(X-510)-98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19980044

生產企業

天津藥物研究院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核准日期

2007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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