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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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作品名:晉殺其大夫陽處父
出處:《左傳》
體裁:歷史散文
原文
八月乙亥,晉襄公卒。靈公少,晉人以難故,欲立長君。趙盾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於秦。秦,舊好也。置善則固,事長則順,立愛則孝,結舊則安。為難故,故欲立長君。有此四德者,難必抒矣。”賈季曰:“不如立公子樂。辰嬴嬖於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趙盾曰:“辰嬴賤,班在九人①,其子何震之有②?且為二君嬖,淫也。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辟也③。母淫子辟,無威;陳小而遠,無援;將何安焉?杜祁以君故④,讓逼姞而上之⑤,以狄故,讓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為亞卿焉。秦大而近,足以為援,母義子愛,足以威名。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會如秦,逆公子雍。賈季亦使召公子樂於陳,趙孟使殺諸郫⑥。
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無援於晉也,九月,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書曰,“晉殺其大夫”,侵官也。
冬十月,襄仲如晉葬襄公。
十一月丙寅,晉殺續簡伯。賈季奔狄。宣子使臾駢送其帑⑦。
夷之菟,賈季戮臾駢,臾駢之人慾盡殺賈氏以報焉。臾駢曰:“不可。吾聞前志有之曰:‘敵惠敵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夫子禮於賈季,我以其寵報私怨,無乃不可乎?介人之寵⑧,非勇也。損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釋此三者,何以事夫子?”盡具其帑與其器用財賄,親帥扞之,送致諸竟⑨。
注釋
①班:位次。
②震:威信。
③辟:同“僻”,偏僻。
④杜祁:公子雍之母,杜國祁姓之女。
⑤逼姞(jí):晉襄公之母,逼國姞姓之女。
⑥郫(pí):晉地,即今河南濟源縣之邵源鎮。
⑦帑:同“孥”,妻子,兒女。
⑧介:因,憑藉。
⑨竟:同“境”。
譯文
(魯文公六年)八月乙亥日,晉襄公死去。晉靈公還很小,晉國人因有國難的緣故,想要立年長的君主。趙盾說:“立公子雍(即被廢太子)吧。他愛好行善而排行又長,先君文公喜愛他,而且他與秦國親近。秦國,是我們原來的友好國家。用善良的人能穩固,服侍年長者順當,立文公喜愛的人也是對他的孝敬,結交舊友就會安寧。因為國難的緣故,所以應該立一個年長的君主。有這樣四種德性的人,國難一定得到緩解。”狐姑射(賈季)說:“不如立公子樂為君。公子樂的母親辰嬴有寵於懷公和文公,立她的兒子為君,人民一定會安定。”趙盾說:“辰嬴地位卑賤,排在文公妃妾中的第九位,她的兒子會有什麼威信呢?又且她受到兩位君主的寵愛,說明她淫蕩。作為文公的兒子,我們不去尋找年長的,而要找尋一個小國女子所生的人,那裡偏僻不為人所知。母親淫蕩而兒子又在偏僻小國,是沒有威信的;陳國小而離我們又遠,是得不到它的援助的。將來用什麼來安定國家呢?當時公子雍的母親杜祁因為襄公為逼姞所生的緣故,所以她把自己的地位讓給倡姑而使逼姞居於她之上,又為了交好狄人,杜祁再次讓位於文公的姬妾狄人的女兒季隗,而自己處在季隗之下,所以杜祁才排到第四位的。文公因此愛杜祁所生的雍,而雍又在秦國擔任官職,成為秦國的亞卿。秦是大國,離我們又近,足以援助我們;母親講道義兒子又受到喜愛,足以在人民中樹起威信。立公子雍為君,不也是可以的嗎?”趙盾就派先蔑、士會去秦國迎接公子雍。賈季也派人到陳國召公子樂,趙盾派人把公子樂殺死在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