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降低製造業成本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最佳化發展環境,強化市場活力,助推企業轉型升級,帶動實體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城市降低製造業成本的若干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19年4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9年4月28日
  • 發布單位: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降低企業稅費負擔
1.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國家、省規定的稅額幅度內,分類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報省政府同意後實施。經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持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證明,從使用之月起10年內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降低企業辦稅成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固定業戶總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有關政策的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省內跨地區經營製造業企業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實行匯總申報繳納增值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3.確保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落實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調整增值稅稅率、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退還符合條件的企業增值稅留抵稅額、執行營業賬簿印花稅減免的有關政策。執行國家今年出台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對積體電路企業所得稅優惠。對符合《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中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對掛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政策。對排放污染物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執行減免環境保護稅政策。落實好國家有關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減免政策。執行好國家出台的其他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和規定。〔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晉城海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嚴格落實國家、省關於取消、停徵、降低中央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策規定。加大“亂攤派”治理力度,嚴禁強迫企業繳費參加指定的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研究會等社團組織。實行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常態化公示制度,向社會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期限,為企業繳費和拒絕違規收費提供查詢依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5.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成本。嚴格執行省發改委三次《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晉發改商品發〔2018〕223號、389號、612號),確保實現一般工商業企業電價減負10%的目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網晉城供電公司〕
6.清理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取消電網企業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變電站間隔占用費、計量裝置校驗費、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設備費。取消可以納入供電基本服務的電卡補辦工本費、復電費、更名過戶費等收費項目,以及與之服務內容相似的其他壟斷性收費項目。取消臨時接電費。取消餘熱、余壓、餘氣自備電廠接入電網(含地方電網)繳納的系統備用費和政策性交叉補貼。〔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國網晉城供電公司〕
7.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鼓勵同一區域內用電企業與發電企業開展交易。支持光機電、大數據、裝備製造、現代煤化工等行業用電企業全電量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允許兩部制電力用戶,自願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契約最大需量繳納基本電費,也可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基本電費。新材料類企業與煤電聯營的發電企業開展股權合作,相互參股20%以上的,支持雙方開展長協交易試點。〔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國網晉城供電公司〕
三、降低企業用氣成本
8.提升供應能力加快實施環城高壓儲氣管網建設,完善下游供氣設施,建設市縣一體化應急保障氣源儲配設施,提升供氣能力。要按照“宜管則管、宜罐則罐”原則,採用管道氣、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等多種形式,提升供氣能力。〔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9.培育多元化銷售主體完善市場化機制,減少供氣層級。促進配售環節公平競爭,形成主體多元、公平公開、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終端市場建設運營,聯合開發終端市場,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10.合理降低用氣成本對列入我市招商引資重點產業指導目錄的項目和企業,用氣價格按批量折扣的原則適當下浮,下浮幅度原則上不得低於5%。有序推進現有工業企業“煤改氣”,對大型工業“煤改氣”新增用戶,鼓勵上游供氣企業和城市燃氣企業採用“門站價+配氣價格”的模式直供,進一步降低供氣價格。〔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11.制定工業用地價格優惠政策省、市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經屬地政府申請,可按項目所在地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不能低於徵地成本價)。需嚴格按契約約定時間開工、竣工。對重點培育的製造業企業的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時不加收土地價款。省、市優先發展產業由市發改、工信、商務等部門出具意見認定,用地集約要求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認定。〔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
 12.增加優先發展產業用地供應制定全市統一的年度供應計畫,重點保障工業用地供應,特別是光機電、大數據、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煤化工等優先發展產業項目用地供應。〔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13.豐富工業用地供應方式鼓勵工業企業用地靈活選擇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先租後讓、彈性出讓等方式。鼓勵項目分期建設,分期供地,提高土地利用集約度,降低用地成本。〔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五、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14.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與中原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合作,強化互聯互通。加快苗匠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爭取2019年山西藍遠快遞物流園區示範項目建成並投入運營。要用好跨市和市、縣兩級公交網路,延伸物流園區覆蓋範圍、豐富物流微循環,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
15.降低進出口流通成本。以蘭花保稅物流中心為基礎,促進鄭州鐵路局、晉城北站與蘭花保稅物流中心合作,切實降低要素流通成本。〔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市商務局、市發改委、蘭花保稅物流中心〕
 六、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16.完善企業融資風險補償機制發揮好擔保增信、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等支持政策作用,擴大政策覆蓋範圍,增強政策效果。研究制定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發展等相關支持措施,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設立1億元風險補償資金池,為光機電和大數據企業提供信貸服務形成的本金損失,給予最高80%的風險補償。〔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工信局、人行晉城中心支行〕
17.支持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建立晉城市上市掛牌後備企業資源庫,大力培育掛牌上市主體,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對列入擬上市企業名單的企業,在其完成股改並在山西省證監局上市輔導備案後一次性獎勵20萬元;完成上市輔導驗收時一次性獎勵30萬元;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按首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的0.5%,對上市企業予以獎勵,最高限額10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的,一次性給予80萬元獎勵;在區域股權市場掛牌並融資成功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18.助推小微企業上規上限和新投產企業發展貫徹執行《關於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實施意見》(晉市辦發〔2018〕7號)對“小升規”企業的獎勵措施。從2018年起,市級財政對首次上規入統的小微工業企業,上規入統後連續2年未退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的,給予5萬元的獎勵;連續3年的,再給予1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
19.鼓勵企業利用股權出質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支持企業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出質,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為企業辦理股權出質登記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務。支持企業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債權、智慧財產權、非專利技術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投資其他產業、行業的企業。〔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金融辦〕
20.清理規範金融機構融資服務收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和各項金融服務減免費政策,加大主動減費讓利力度,嚴肅查處巧立名目、捆綁銷售、加通道等變相收費、違規收費行為。企業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其抵押物需要依法進行抵押登記的,抵押登記部門不得對企業強制實施服務及收費,不得強迫企業到指定機構接受服務及收費;抵押登記期滿,企業繼續利用同一抵押物申請抵押貸款續期的,抵押登記部門不得再收取抵押登記費。〔責任單位:晉城銀保監分局、市發改委、市金融辦〕
七、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21.審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和保障勞動者最低勞動報酬權益,完善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幅度和頻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總工會〕
22.開展養老保險繳費費率過渡試點對我市新開辦、新參保的光機電、大數據、高端裝備製造、現代煤化工等優先發展產業企業,按規定程式申請批准後,可實行養老保險繳費率過渡試點。用工規模500人以上的企業,第一年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率按13%執行,從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過渡到統一費率;用工規模500人以下的企業,第一年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率按14%執行,從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過渡到統一費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辦、市綜改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降低企業用水成本
23.實行工業用水限價對光機電、先進制造、大數據、現代煤化工、高端裝備製造等優先發展產業實行工業用水限價,噸水價格不超過3元(不含水資源稅)。〔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水務局、市住建局〕
九、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24.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企業開辦時間減至5個工作日,工業投資項目核准辦結時限減至10個工作日,工業投資項目備案辦結時限減至3個工作日。〔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5.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依法取消14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對調整後繼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簡化審批程式。〔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6.進一步最佳化用電報裝程式壓減電力接入程式環節、縮短接電時長、減少提供材料件數,切實提升電力接入的效率。低壓居民企業,總用時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非居民客戶,從申請到接電平均總用時不超過25個工作日;10千伏高壓用電客戶,總時長不超過74個工作日。〔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晉城煤監分局、國網晉城供電公司〕
27.繼續清理規範涉企保證金嚴格執行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清單之外的涉企保證金項目一律取消。加大對已取消涉企保證金項目資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額收取的保證金資金的清退返還力度,堅決制止各種借保證金名義占用企業資金的行為。完善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在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工程中逐步推行使用銀行保函。加快推動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對誠信記錄好的企業免收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減少對企業資金的占用。〔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激勵企業內部挖潛降成本
28.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支持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質量效益和安全水平,通過發展智慧型製造、綠色製造降低人工成本和用能成本。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通過獎補手段,支持企業技術研發創新和升級改造。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市級技術改造項目獎勵門檻由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降為5000萬元,根據投資額度、進度、貢獻量以貼息、補助等形式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一、打造新業態促進降成本
29.創新模式降低產銷成本。引導企業重視供應鏈管理和精細化物流管理,鼓勵企業融合運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打造供應鏈服務平台,聚合採購需求,推進“網際網路+”供應鏈管理,通過直接採購、線上銷售,降低物料採購、產品銷售費用。〔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大數據套用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相關責任單位要加強對政策的貫徹執行,牽頭單位(排在責任單位的第1位)要於1個月內制定出台實施細則,明確具體操作辦法,確保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晉城市降低製造業成本的若干政策措施》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政策解讀

 《晉城市降低製造業成本的若干政策措施》是市委市政府出台一項旨在鼓勵製造業企業發展的惠企強企政策措施,目的是進一步降低製造業企業的成本,最佳化企業發展環境,強化市場活力,助推企業轉型升級,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
  政策措施共分十一部分,二十九條。
  第一部分,降低企業稅費負擔。包括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降低企業辦稅成本、確保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清理規範涉企收費等四個方面的內容。
  第二部分,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包括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成本、清理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等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三部分,降低企業用氣成本。包括提升供應能力、培育多元化銷售主體、合理降低用氣成本等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四部分,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包括制定工業用地價格優惠政策、增加優先發展產業用地供應、豐富工業用地供應方式等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五部分,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包括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降低進出口流通成本等兩個方面的內容。
  第六部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包括完善企業融資風險補償機制、支持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助推小微企業上規上限和新投產企業發展、鼓勵企業利用股權出質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清理規範金融機構融資服務收費等五個方面的內容。
  第七部分,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包括審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開展養老保險繳費費率過渡試點等兩個方面的內容。
  第八部分,降低企業用水成本。包括實行工業用水限價方面的內容。
  第九部分,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進一步最佳化用電報裝程式、繼續清理規範涉企保證金等四個方面的內容。
  第十部分,激勵企業內部挖潛降成本。包括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方面的內容。
  第十一部分,打造新業態促進降成本。包括創新模式降低產銷成本方面的內容。
  本政策措施自2019年4月28日起正式實施。各牽頭單位(排在責任單位的第1位)會在政策發布1個月內制定出台實施細則,明確具體操作辦法,確保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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