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旅遊文物局

晉城市旅遊文物局位於山西省晉城市城區紅星街東段(澤州公園西門對面),是晉城市主管全市旅遊與文物的政府職能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城市旅遊文物局
  • 單位性質:政府職能機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工作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旅遊事業和文物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我市旅遊和文物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協調、管理全市旅遊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旅遊設施建設;對從事編制旅遊規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資格認證管理;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和組織旅遊統計工作;推動旅遊產業化發展。
(三)擬定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村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隊和特種旅遊項目的實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旅遊景區、景點質量等級評定和公告;負責全市國際旅行社和國內旅行社的審核工作;管理出境旅遊有關事務;負責全市旅遊涉外飯店的星級評定、公告和定點旅遊企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行政執法監督。
(四)組織旅遊宣傳,開發國際、國內旅遊客源市場,指導各縣(市、區)的旅遊宣傳促銷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全市旅遊交通運輸,指導旅遊商品開發、銷售和旅遊安全工作。
(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七)組織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旅遊系統各類從業人員的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
(八)管理全市文物博物事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文博事業發展規劃,監督、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的保護、搶救、發掘、研究等業務工作;指導、規劃全市博物館、紀念館的建設;組織協調館際間的協作交流。
(九)依照有關法律、法令,審核、審批和申報重點文物的發掘、保護、維修項目;組織、指導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的討論、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與驗收;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全市古建築維修設計和施工隊伍的的資質;管理全市文物勘探與發掘,對文物勘探與發掘單位進行資格認定和考核。
(十)審核、申報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推薦、申報省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遺產。
(十一)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安全保障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全市的文物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全市文物系統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和聘任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文物學術和科研工作,對社會文物進行巨觀管理;按規定編制全市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規劃並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十三)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市旅遊文物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旅遊管理科、文物管理科。
(一)辦公室:
協調局領導監督檢查、綜合處理局機關各項管理和行政事務;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保衛,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財務、人事、勞資、資產及行政後勤管理工作;擬定全市旅遊市場的開發戰略、規劃和年度市場促銷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市場促銷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文物系統人事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旅遊管理科:
指導、協調全市旅遊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旅遊設施建設;負責監督管理旅遊經營活動,對全市旅遊企業進行行業管理;負責審核、申報旅行社工作;監督和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負責旅行社業務廣告審批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涉外星級飯店的申報、審核及日常覆核、檢查。
(三)文物管理科
負責管理並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工作;承辦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申報工作及省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審核、推薦和申報工作;編制全市文物建築保護維修規劃,提出年度保護維修工程項目計畫;審核涉及文物保護的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全市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檢查全市文物安全保衛和消防技防工作;指導全市博物館、紀念館業務工作和科學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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