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效占有法

時效占有法(laws of adverse possession),又稱“占屋者權利”(squatters right),是指有人非法占有一處房產10年以上,法律就承認此人對此間房屋的所有權。

(主要是美國這類已開發國家才有類似法律)
有這樣的法律規定似乎有違物權法精神,但是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是合理的,因為一處長久廢置的財產,不符合整個社會的利益。而且長期沒有人照料的空間,對法定所有人沒有什麼經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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