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禁忌

【春節禁忌】 湘西民間禁忌習俗。正月頭七日忌:(因古人以正月一日為雞,二日為狗,三日為豬,四日為羊,五日為牛,六日為馬,七日為人。)正月一日不殺雞,二日不殺狗,三日不殺豬,四日不殺羊,五日不殺牛,六日不殺馬,七日不用刑。正月初一至十五為“過年”,忌耕作,以為此時耕作沖犯神靈。一年百事不順。除夕忌:夏曆以十二月三十為除夕。鄉民以為是日上界諸神下降,要處處秉誠恭敬。不許打碎碗碟,忌惡聲謾語,忌隨地小便及潑污水、燈油於地等。忌言“死”“鬼”“殺”等不吉利字眼。必言時則擇吉字易換。若有犯,是年將大不吉。年初一至初三忌潑水、倒垃圾於門外。以為水土出門如財氣出門,而年為歲首,故又以為一年財氣不佳。污物雖多必積至初四方可送出戶外。初一至初三忌乞火他人,以為於主客兩均有害。正月初五為“破五”,亦稱“五忙日”,忌耕作,否則以為年內遇事必破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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