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陽縣財政局

根據《中共晉中市委、晉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昔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字[2009]17號),設立昔陽縣財政局(以下簡稱縣財政局),正科級建制,為昔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昔陽縣財政局
  • 所屬地區:昔陽縣
  • 管理範圍:財政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圖信息,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市、縣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經濟貿易局承擔的指導和監督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企業(集團公司)的職責。
(三)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推進稅制改革,加強稅政管理,促進地方稅政健全管理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
(四)健全縣、鄉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加快形成統一規範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增強鄉級人民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五)加大財政改革力度,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六)加強財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責,嚴格執行和貫徹落實各項財稅政策法規,促進社會公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巨觀經濟等各項方針政策,參與擬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擬定和執行全縣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對鄉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三)編制年度全縣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全縣財政預決算。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預算編制,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負責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管理和稽查。
(五)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行縣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推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負責審核和編制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管理縣本級財政銀行賬戶和縣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制定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縣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編制縣級政府採購預算。
(六)提出地方稅收征管建議,參與擬定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工作,研究提出地方稅收征管的調整建議。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整合、調劑、共享、共用機制,負責管理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審核批覆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產權界定等事項。
(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縣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制度,指導國有企業的法律顧問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定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國內債務和政府外債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地方政府內債會計核算工作。
負責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和全縣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工作,參與相關對外談判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擬定全縣會計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的業務,指導財產評估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四)制定全縣財政科學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全縣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提供決策參考;研究財政政策,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政務公開、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督查、保密、信訪及政務值班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培訓教育等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全縣財政系統財政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預算股
編制全縣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並擬定縣對鄉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承擔縣對鄉的轉移支付工作;負責辦理縣年度財政結算;編制縣級預決算草案;承擔縣級部門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負責全縣政府性基金的預算編制、批覆、調整工作;辦理縣級預算追加事宜;擬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擬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的聯絡工作;承擔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配合經建股貫徹落實煤炭可持續發展三項經濟政策,組織制定具體辦法;負責對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徵收管理及收支預算管理,對基金收支進行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負責基金代征機構業務經費管理及業務工作指導等;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績效考評;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財政供養人員個人部分支出基礎信息管理;負責全縣預算單位資產基礎信息管理;負責全縣預算單位錄用契約制人員基礎信息管理;負責財政供養人員社會保障繳費基礎信息管理;負責統發工資的審核,提出部門預算、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核定標準及縣直國有資產配置的建議。
(三)國庫股
貫徹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全縣財政資金調度;分析全縣預算執行情況,編報全縣財政收支月報;編制並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和部門總決算;統一管理縣級財政的銀行開戶;擬定地方政府債務發行計畫,負責地方人民政府內債有關會計核算及管理工作;管理縣級非稅收入資金(包括預算外資金)及其專戶;研究和推行縣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推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工作;制定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四)行財股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行政政法、外事、旅遊等方面部門預算的有關工作;擬定行政政法部門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事業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監督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承擔司法體制改革政法經費保障方面的具體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績效考評。
(五)農財股
負責研究全縣財政支農政策;擬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農口事業、企業財政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及使用及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績效考評;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六)社保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殘聯等部門預算管理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的資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績效考評;會同有關方面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社會保障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七)綜合股
負責研究財政改革相關政策,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擬定社會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政策,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統一管理和審批縣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和年檢;會同有關方面擬定土地、礦產資源收入等具體的非稅收入管理辦法;擬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審核全縣各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的確定,管理收費的立項和標準;負責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審核工作;承擔彩票市場及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承擔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組織財政法制宣傳教育;指導協調監督財政行政執法活動,推進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研究稅收發展戰略,提出改善稅收結構和平衡稅負的建議;組織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完善地方稅收制度;會同稅務等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中央授權稅目、稅率的調整和地方稅收政策調整方案;開展稅源調查分析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工作。
(八)經濟建設股
承擔基本建設、投資、工業、交通、煤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定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牽頭負責與縣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績效考評;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承擔全縣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擬定全縣非金融類企業財務制度和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企業收入分配政策和國有資本收益分配政策,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的財政政策,負責縣屬國有企業改革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縣級企業虧損補貼的核撥;研究提出全縣企業發展和行業促進的財政支持政策;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及使用及到位情況,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進行項目的績效考評;研究提出中小企業專項財政扶持政策,並管理有關資金;參與制定全縣產業政策。
承擔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擬定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及資產實施監管;承擔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並對其實施監管;參與外國政府貸(贈)款的對外談判工作;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統一管理全縣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工作;參與擬定全縣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項目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承擔有關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申報、擔保轉貸(贈)、償還工作並監督資金的使用;參與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對外談判工作;負責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的財務管理工作。
貫徹落實煤炭可持續發展三項經濟政策,組織制定具體辦法;負責對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徵收管理及收支預算管理,對基金收支進行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
(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股
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的監督管理,承擔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資產評估、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資產清查、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資產統計報告和監督檢查等基礎管理工作;負責財政實物庫管理工作。
制定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和有關費用標準,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的有效機制,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負責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收益的考評。承擔縣本級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實施過程中的相關管理職能。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縣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制度,指導國有企業的法律顧問工作。
(十)會計股
承擔全縣會計管理工作;擬定全縣會計管理工作的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組織實施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會計信息化建設;指導會計理論研究等。協助承擔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指導工作,協助行使對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及相關機構的行政監督檢查工作,協助行使有關行政處罰的聽證等職能;協助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註冊會計師協會以及註冊評估師協會的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審計工作;承擔依法對全縣各單位會計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組織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十一)監督檢查股
負責擬定全縣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人員編制

縣財政局行政編制23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4副,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
紀檢組長(紀委書記)按有關規定配備。

地圖信息

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昔陽縣新建路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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