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改造罪犯心理是指離開原籍所在地監獄,轉移到異地監獄服刑改造的罪犯的心理特徵。主要體現在對新環境的適應上。主要表現:(1)牴觸不滿。(2)悲觀絕望。(3)躁動不安。(4)思家戀親心理(5)期望變化。(6)拉幫結夥。(7)脫逃。
主要表現:(1)牴觸不滿。對國家易地改造政策不理解,產生牴觸和不滿情緒,有的藉機尋釁滋事,甚至哄監鬧事,發泄不滿情緒。(2)悲觀絕望。對轉往異地改造有不祥之感,對未來和前途悲觀絕望。(3)躁動不安。對異地的氣候條件、監獄生活條件、勞動生產、生活習慣、監管幹警的管教作風、管教方法等不適應,產生焦慮。(4)思家戀親心理。(5)期望變化。期望自己的案件可以改判或國家易地改造的政策發生變化,可回原籍服刑。(6)拉幫結夥。原屬同一地區的罪犯,因生活習慣、語言相同,到異地後,同鄉的認同感、歸屬感異常強烈。少數罪犯藉此拉幫結夥,形成以地域為界限的非正式群體。(7)脫逃。不適應新的監獄生活,並在思家戀親、悲觀絕望等心理支配下,產生鋌而走險的脫逃心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教育改造工作的深入,罪犯對新環境逐漸適應,上述各種消極心理反應會逐漸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