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事件

明鏡事件是1962年原西德《明鏡》周刊首次發表調查性報導,揭露國防部的一些問題,並對國防部長史特勞斯能否勝任提出質疑,政府就此控告該刊主編奧格斯丁犯有叛國罪。奧格斯丁被監禁了4個月,最後通過抗訴獲勝。

法院撤銷了對該刊的指控,國防部長史特勞斯被迫辭職。這場風波,史稱“明鏡事件”。明鏡事件發生後。各大報刊紛紛譴責政府的這一行動,要求修改刑法。經過幾年的討論,政府於1968年修改了刑法,滿足了報界的要求。修改後的刑法中的叛國條款規定要將叛國行動和在報刊上宣傳叛國加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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