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解釋
點著火把,拿著武器,指公開搶劫。現也用來形容沒有顧忌地幹壞事。
成語出處
元·無名氏《
盆兒鬼》第二折:“我在這瓦窯居住,做些本份生涯,何曾明火執仗,無非赤手求財。”
成語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定語、狀語;含貶義。
示例
清
石玉昆《
三俠五義》第七十七回:馬強家人姚成進京上告太守倪繼祖私行出遊,詐害良民,結連大盜,明火執仗。
明·
施耐庵《
水滸傳》:“今日見他每明火執仗;不知他底細……。”
《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九回:“有一夜,無端被強盜明火執仗的搶了進來。一個個都是塗了面的,搶了好幾千銀子的東西;臨走還放了一把火,虧得救得快,沒有燒著。”
清·
李寶嘉《
官場現形記》第十二回:沒有甚么土匪。有天半夜裡,不曉得那裡來的強盜,明火執仗,一連搶了兩家
當鋪,一家
錢莊,因此閉了城門,挨家搜捕。
成語辨析
成語謎語
【成語謎語】挑燈夜戰
【歇後語】強盜打燈籠、拄著拐棍打燈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