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河縣城遺址

明清河縣城遺址

建於明朝正德七年(1512年)。此城池東西長1000米,南北長750米,呈橢圓形。於1938年9月為開展抗日游擊戰爭,把城磚扒掉,城內古建築物也相繼拆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清河縣城遺址
  • 建於:明朝正德七年(1512年)
  • 形狀:呈橢圓形
  • 城牆結構:里七外八
  • 拆除時間:1938年
地理位置,歷史經歷,《金瓶梅》背景,清河縣誌,

地理位置

清河縣城遺址在今清河縣政府西2.5公里處,即古貝州城東南角內,建於明朝正德七年(1512年)。此城池東西長1000米,南北長750米,呈橢圓形。城牆的結構為里七外八層條磚,中間用土夯築,上面用一尺厚的灰渣封頂,高三丈,寬兩丈,有東、西、南三門。城內舊衙、文廟(即孔廟)、城隍廟、戲樓等古建築物,金磚琉璃瓦,雕樑畫棟,建築藝術較高。

歷史經歷

1938年9月,為開展抗日游擊戰爭,把城磚扒掉,城內古建築物也相繼拆除。現在只剩下土牆和部分灰頂。1997年,城東門坍塌,政府撥款20萬元重新修復並增加了頂樓部分;對南門也進行了“修舊如舊”的維護修葺;西門已成缺口。西、南二門周圍城磚尚存,土牆高低不一,基本完好。1982年被定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金瓶梅》背景

明清河縣城是《金瓶梅》故事背景地,《金瓶梅》第八十一回描述清河縣城夜間景致:
“十字街熒煌燈火,九曜廟香靄鐘聲。一輪明月掛疏林,幾點疏星明碧落。六軍營內,嗚嗚畫角頻吹;五鼓樓頭,點點銅壺雙滴。四邊宿霧,昏昏罩舞榭歌台;三市沉煙,隱隱閉綠窗朱戶,兩兩佳人歸繡幕,紛紛仕子卷書幃。”

清河縣誌

而民國《清河縣誌》對清河縣城也有記載:
“城圓形,非正圓,微帶橢形。城內街衢一縱一橫,宛如十字。據全城言,又如龜形,南北距離稍近,東西稍遠。南北街小資本飯館、茶鋪及小商店列肆櫛比,雜以居民。西街多住戶。東街雖無多富商,而魚次林立,門面整潔,比較他街,尚屬繁盛。居民在前清朝代,半多執務公署,養成侈惰習俗。入民國後,已自悟依賴公署之非計。從事於農工商界及警界者,逐年增加,家資稍裕,遣子弟求學於平津各校,謀知識深造者,亦時有所聞。四街住戶,多建築完好;雖茅屋柴扉,而整齊刷新,各有正業,無復前清頹垣敗戶之景象也……
從民國縣誌的記載中,可依稀看到,《金瓶梅》描寫清河縣城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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